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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國內動物用藥需求,衛福部於2022年5月11日公布新修正版本的「動物用藥殘留標準」,希望在保護國內消費者飲食安全的前提下,讓國內動物用藥的使用及管理更加合理。

撰文=編輯部

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部)為配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農委會)核准使用的動物用藥品項,在風險評估後,以科學實證為基礎,於2022年5月11日公布新修正版本的「動物用藥殘留標準」。此次增訂定兩款藥品殘留容許量,希望在保護國內消費者飲食安全之前提下,符合實際及管理需要。

參考國際標準,動物用藥殘留標準新納入海樂奎諾、泰地羅新

衛福部表示,此次修訂新納入「海樂奎諾」及「泰地羅新」2種豬隻藥品,並參考歐盟、日本等國際標準,綜合國內農牧漁業需求、國人飲食習慣等資料,訂定藥品在豬的肌肉、肝、腎及脂(含皮)等部位的殘留容許量,來保障國人的食用安全。

衛福部於2022年5月11日公告新版「動物用藥殘留標準」,納入2種豬隻用藥,分別是海樂奎諾與泰地羅新。(圖片來源:衛福部提供)

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以下簡稱食安法)的規定,動物用藥殘留量超標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而動物用藥的安全殘留容許值標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相關單位訂立。

衛福部強調,動物用藥的殘留容許值經層層關卡訂立

衛福部指出,殘留容許值的標準訂立有幾個參考面向,首先會依據生產端使用需求及規範,綜合考量藥品的動物毒理性、殘留試驗及國人飲食調查等情形,再依照國人飲食的安全性評估並參考國際規範後,最後才送至「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審查。

此外,衛福部透露,為了履行透明化義務,還需遵守行政程序法及世界貿易組織「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協定」,會辦理預告及廣徵各界意見,最終才訂定各類產品之殘留容許量。

食藥署持續監測,殘留量超標最高可重罰2億

為了民眾的食安保障,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也將持續監測市售畜禽水產品的動物用藥殘留,食藥署表示,若發現違反動物用藥殘留標準規定,將違反食安法第15條規定,可依法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並由地方政府衛生局聯合農業機關依法處辦、追查供應來源及殘留原因。

審稿編輯:陳怡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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