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進入疫後新生活階段、又逢暑假,台灣國內旅遊市場正熱門!但統計至2019年1月,共有138家觀光工廠通過經濟部評鑑外,卻也有271家超出經濟部評鑑範圍外的觀光工廠,其中飲食類型就佔了59%。然而,因通過經濟部評鑑的好處有限,每年都有廠商期滿退出,這導致過半數觀光工廠未列入政府納管,讓民眾難以分辨、不知道如何選擇合格觀光工廠,這樣的國旅品質如何保障?

撰文=林玉婷

台灣國內旅遊市場正熱!無論你有沒有去過,一聽到「觀光工廠」這個名詞,腦中或許也能夠浮現出:一個展示品牌故事、產品製程、有DIY課程、有賣場的空間。就因為這樣初步的印象,當你google搜尋「觀光工廠」一詞時,跳出1900萬筆搜尋結果,來源包含各工廠官網、中央或地方政府旅遊資訊、媒體報導外,還有為數不少的網友遊記分享推薦。這麼多的觀光工廠名字映入眼簾,你能分辨這些廠商的身份嗎?

觀光工廠依照性質可分成4類! 合法與違法一線之隔

經濟部工業局於2003年開始推行觀光工廠計畫,直至今日,每年都有廠商投入觀光工廠的轉型行列。但《食力》將網路搜尋結果做了類別分析卻發現,除了經濟部工業局設立的「觀光工廠自在遊」網站上羅列出通過經濟部評鑑的觀光工廠名單,直到2019年1月符合評鑑資格者為138家之外,到各縣市政府的網站上搜尋旅遊資訊,卻也發現超出經濟部評鑑範圍之外的觀光工廠名單,若再加上業者自稱、以及網友及媒體冠上觀光工廠名號者,盤點起來,全台就有高達271家,其中飲食類型就佔了59%,共有160家!

官方版觀光工廠:通過經濟部評鑑認證的觀光工廠

經濟部工業局推動的「特定地區群聚產業轉型升級計畫」針對觀光工廠的輔導評鑑,需符合的前提就是「經核准工廠登記者,從事登記產品製造加工且具有觀光教育或產業文化價值,其產品、製程或部分廠地、廠房適宜發展觀光者,符合申請資格」。截至2019年1月,通過經濟部評鑑的觀光工廠共有138家,雖然整體通過評鑑的數量呈逐年成長趨勢,2013年底共104家,至2015年起家數突破130家以上,但是你以為每年通過評鑑的數量,是在這130家的基礎上累加上去的嗎?其實並不然!

經濟部核定之觀光工廠每3年需重新評鑑,若3年期滿前無申請續期評鑑或評鑑不通過,則經濟部將收回觀光工廠標章,從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所提供的數據看來,近5年來年年都有不參與續評的廠商,業者不申請續評的原因包含不想再繼續經營觀光工廠、希望轉為一般工廠,也有因為覺得通過經濟部評鑑後,政府宣傳資源挹注不足、取得評鑑的效益不大,還不如自己經營即可。

民間版觀光工廠:合法登記的工廠自行轉型、或由地方政府輔導而成

不參加經濟部評鑑,或者不接受經濟部續評的觀光工廠,就代表「不合法」嗎?因為觀光工廠這個名詞並沒有法規明確定義,經濟部評鑑制度僅是鼓勵性質,並不代表未申請評鑑的觀光工廠就不合法。只要是有合法工廠登記、且廠區的用地允許發展觀光的話,該業者就符合可以申請經濟部評鑑的基礎,但參加評鑑屬於自願性質,不評鑑也可以自行將一般生產的工廠轉型為觀光工廠,且在對外宣傳時稱自己是觀光工廠。

各地方政府針對當地的觀光工廠也有不同的政策方向,觀光工廠數量居各縣市之冠的台南市,台南市政府鼓勵參與經濟部評鑑,目前市內的23家觀光工廠(飲食類有13家)皆取得評鑑認證。但觀光資源豐富的宜蘭縣,截至2019年1月,《食力》盤點宜蘭縣市共有25家飲食類觀光工廠,其中僅有7家具有經濟部評鑑合格的資格。宜蘭縣觀光工廠發展協會秘書、虎牌米粉那個年代產業文化館館長林志達表示,前縣長呂國華為了推動工廠轉型,請宜蘭縣政府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邀集11家縣內工廠共同成立宜蘭縣觀光工廠協會,且提供「000088專案」投資獎勵,希望採用集體戰的方式互相交流經驗、共同行銷,以達成工廠觀光化的目標。也因此,宜蘭縣因為有自己的觀光工廠協會,有的協會會員就僅接受縣府的輔導,而沒有再參加經濟部的評鑑。

泛稱版觀光工廠:不在當地生產,較偏向產業或地方文化館性質

若要符合觀光工廠的定義,基本上該廠區仍必須要有合法工廠登記才行,但因為有些廠區範圍廣大,或者生產製程不適合直接展示,所以可能會另建品牌形象館、以展板方式呈現製程。久而久之,民眾只要看到「有展示說明生產機器或流程」的展覽方式,不管該廠區是否有工廠登記,或該業者是不是生產製造廠商,這類型的展館就容易被民眾被冠以觀光工廠的名號,在此我們以「泛稱版觀光工廠」稱之,但以其展覽型態來說,其實較偏向於地方文化或產業文化館。

誠如網路上頗受好評、位於台南市的「虱目魚主題館」,以及花蓮「七星柴魚博物館」都屬於此類。因為展示了虱目魚和柴魚的產業文化和生產製程,也有販售相關產品,民眾在網路上推薦觀光景點時,就將之稱為觀光工廠。

農舍版觀光工廠:有生產但型態難以分辨,爭議最大!

官方版和民間版觀光工廠,因必須具備合法工廠登記,本就受到經濟部、縣市政府管轄,而若是食品製造業者,則更需受到衛生福利部管理。若是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的話,用地為農業用地、主管機關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但是民眾看到「有生產、有展示、有DIY」就還是會以為此類仍屬觀光工廠之類。

合法使用農地的初級加工場被冠上觀光工廠名義,可以說是誤解、仍不能算是違法,但更需要注意的反而是「沒有合格工廠登記的工廠,卻仍行製造、販售之實」的觀光工廠,如果政府不管理,民眾更難察覺,若發生公共安全或食品衛生問題也沒有保障。

為保障消費權益 政府應全面盤點觀光工廠資格

目前與觀光工廠相關的法條就是「工廠兼營觀光服務申請作其他工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作業要點」,是經濟部為了推動工廠轉型兼營觀光服務,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而就工廠設施進行的認定要點,管理的對象就是「本來就已經有合法工廠登記的業者」。但這就落入一個政府管理的邏輯缺陷中,永遠只管合法的、而不主動去查非法的。

既然全台已有超過經濟部評鑑數量2倍以上的觀光工廠,經濟部何不跳脫出評鑑的框框,進一步做到全面性盤點、為民眾剔除掉沒有合法工廠登記的觀光工廠呢?又或者是將評鑑制度法制化,才能真正做到為民眾把關的目的。否則每次經濟部在媒體上宣導請民眾認明通過評鑑的業者,其實也等同對同樣合法經營、但未參與評鑑的業者貼上了不推薦的標籤,不僅不公平,也無法促進整體產業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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