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一間學校可以同時擁有多家團膳業者供餐,由不同業者輪流供餐的方式叫作「輪餐」,每週或每月票選供餐業者的方式叫作「選餐」,選餐對業者來說不確定性高,無法妥適安排人力與進貨,相對成本較高,因此對於學生來說未必是好事。

採訪=林玉婷、劉宜叡、黃毓棻、高涵
撰文=黃毓棻、劉宜叡

校園午餐的成本影響到整個午餐的品質水準,但是成本的關鍵,究竟在誰身上?誰該負起更多校園午餐運行的責任?不只是政府、學校、或是學生,家長或許才是關鍵!

最根本的迷思:校園午餐是社會福利?

過往曾有不少縣市政府以免費校園午餐作為施政政績,家長自然會認為校園午餐是社會福利的一部分,而政府長久以來主導校園午餐的運作與監督,也間接讓家長在校園午餐中常是被討好的對象,而非執行要角。久而久之,家長在校園午餐的議題中,只剩下提出訴求的功能,反而缺少對於責任的擔負。

其實,校園午餐並非完全的社會福利,而是幫忙家長準備孩子在學時的午餐、算是「代辦服務」,協助減輕家長備餐的負擔,也讓學童可以安心上課。政府為此也持續精進午餐政策,讓學童食得健康、食得安全。本次《食力》訪談政府各部門、學者、團膳業者與營養師,得到許多的意見都指向:「家長應該為營養午餐負起更多的責任。」

價格的迷思:校園午餐漲價不應該!但附帶條件超多!

台灣家長教育聯盟理事長謝國清指出,2011年號稱「教育界最大醜聞」的新北市午餐收賄弊案發生後,讓家長積極爭取進入午餐採購的評選過程,以利監督。2012年曾有退休教師投書媒體表示,教育部對校園午餐招標的管理非常「外行」,教育部隨即澄清,對於學校午餐採購,教育部建議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制定的《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的規定下,增加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人數,及外聘評選委員宜超過二分之一,並增加家長代表。亦即,學校午餐評選委員要由3方所組成:家長代表、校方代表、以及外聘專業委員,總共加起來至少7人。

家長代表通常是家長會會長,校方代表多是午餐業務承辦人,通常是學務處主任或是午餐秘書來擔任。此外,採購法規定,評選委員當中專家學者要佔三分之一以上,且必須是採購網上登錄有案的食品、營養背景出身的學者、或退休的食品從業人員,協助訪視廠商的製備現場,確認整個供膳流程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等衛生安全細節。

然而,雖然家長監督可能降低過往學校收回扣的可能性,但若家長以「付費者我最大的思維」帶入校園午餐採購流程的時候,卻反倒可能讓不專業領導專業!也導致廠商為了得標而投「家長評選委員」所好。《食力》帶您細看標案文件上的花式承諾,就能略知一二。

家長對於校園午餐的訴求不少,比方要多樣化菜色、要口味符合小孩喜好、要用好食材等,品質必須不斷提升;但在費用上,家長對於價格的提升就未必樂意了。在便利商店手捲40元、1杯手搖飲50元的現今,部分地區學童的午餐3菜1湯食材成本卻只有20~30元,並不合理。當午餐餐費連年凍漲,四菜一湯變成五菜一湯,貌似菜色多樣、實質則是壓縮每一道菜分配到的費用、品質更差,淪為一種惡性循環。再來,些廠商為了得標,不惜大放送水果或是牛奶,更有業者會提供櫻桃和草莓,但這是一種惡性競爭,因為根本不敷成本!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署長邱乾國即表示,這也讓原本學校採購是採「最有利標」,在成本稀釋下實際上卻變成「最低標」。

但漲價事關民眾滿意度,地方政府不敢輕易喊漲,校園廚房、團膳業者有苦說不出。左支右絀的食材成本,讓營養師開菜單時處處受限,食材選擇越來越少、絞盡心思也無法再有更多變化,真正受影響的還是吃午餐的學童。

基於使用者付費的立場,想要好的校園午餐品質,就應該由家長負起責任,付出相對應的價格、也必須撇除「追求菜道數」的迷思,同時家長也應該要主動了解校園午餐推行的4章1Q等政策,能為孩子帶來什麼樣的益處與限制、需要多少費用的投入。只有親自參與、了解校園午餐的執行困難之處,藉由改善困難點,才有辦法真正提升校園午餐的品質。

選擇的迷思:「輪餐、選餐」能夠讓品質更好?

台北市餐盒食品商業同業公會陳明信分享,「讓學生選餐看似民主,有機會讓菜色比較好,但是事實不是如此」,以選餐這樣機制來供膳,往往容易造成學生挑食,再來廠商為了投其所好,使用較多的加工品、透過炸製、醬燒等重口味調理。

許多學校會同時招標數間團膳業者來供餐,讓學生在就學期間能吃到不同餐食、換換口味,若廠商發生食品中毒時,也不會讓整個學校都受到波及,有分散風險的效果。而團膳業者在互相競爭的情況下,還可能會放出利多加碼、加水果的優待,也因此這樣的供餐方式受不少學校的採用。同時由多家廠商供餐的模式可分為2種,廠商輪流供應餐點的方式為「輪餐」;每週、每個月票選出供應廠商的方式,則稱之為「選餐」。這樣的方式,真的對於午餐的品質與安全,有所幫助嗎?

「學校為了分散風險,同時選3個以上的廠商供應,而廠商為了要維持收益,可能得把原來的供應量拆成多個學校供應,這中間就增加了配送的風險與成本。」海洋大學食品科學系副教授張正明指出,學校為了分散風險與多家廠商配合供膳,反而會增加餐食運輸的風險,若真發生中毒事件也會波及更多學校。而陳明信也表示,選餐不利於業者控制人力、生產與運輸成本。若原先供給50個班級餐點,下個月選餐時突然多出20%的供餐量,這時設備、人力不可能立刻增加來負擔這20%的供餐量,團膳業者唯一能增加的只有製備時間,當「拿時間換空間」,食品安全風險就會提高。若發生食品中毒案件,團膳業者會被立即勒令停業,可以思考當其原本的供餐能力達到萬餐以上時,誰來負責這些學生隔天的餐點,其他業者未必能夠臨時調派如此多的人力。

統鮮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劉小菁協理則指出,為因應選餐造成的成本變動,原先輪餐可以負擔的菜色為4菜,若換成選餐就只能出3菜。選餐造成業者成本負擔增加,對於學童來說未必是好事。而目前新北市使用選餐模式的學校數,也從原本的95%降低到30%左右。

這些常見的迷思,都必須回歸到「合理」的角度來出發思考,才能夠真正掌握住餐食品質的問題。同時,家長必須深刻體悟,唯有自身的參與與金錢付出,才有可能換得自己的心肝寶貝有優良的餐食,一昧地對廠商要求好處和加碼,或者是吝於使用者付費,都不可能讓校園午餐的品質有提升的效果,只會讓孩子覺得午餐是一種折磨。

審稿編輯:童儀展、林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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