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目前規定清除機構業者必須領有該縣市環保局核發之工作證,才能在當地進行回收油的工作,但偶爾也會看到領著外縣市工作證的業者跨縣市收油,依照環保局規定業者收油後不可落地,要直接運回自家回收廠儲存,但跨縣市的業者若考量載運成本,可能會在當地找不合法的地點暫時儲存,也可能是廢食用油回收管理上的死角。
採訪、撰文=黃宜稜
2014年劣質油品事件爆發後震驚全台,讓台灣人無不聞油色變,瞬時間廢食用油回收成為社會上的熱門話題,當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更為此成立專案小組,制定多項輔導計畫,而事隔2年後的今天到底有哪些成效,讓《食力》帶你了解廢食用油最後都流到哪裡?
廢食用油主要來源有家庭用戶、機關學校、餐飲業者,而主要回收管道有清潔隊、清除機構業者,以及在過去佔市場超過半數的個體回收戶(又稱小蜜蜂)。而在劣質油品事件過後,環保署曾於2014年針對餐飲業者全面稽查,統計全台廢食用油每年生產量與流向,發現交由清潔隊或清潔機構業者約占59%,而其餘41%則是交由個體回收戶。
由於小蜜蜂數量過於龐大,管理不易,為了避免廢食用油流向非法業者,重新加工回到食品供應鏈,環保署於2014年開始輔導小蜜蜂以同業結盟的方式加入合法清除機構,並規定回收廢食用油的人員應領有營業所在地環保局所核發的工作證,此外回收車輛也應放置營業所在地環保局核發的工作證,每間合法清除機構都有工作證序號、車號等資料以供查詢,餐飲業者在將油品交給回收人員時,也應確認對方是否領有合法的工作證。
《食力》實際訪問到擁有十多年回收廢食用油資歷的泱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泱泱公司)經理張秀提表示,目前合法清除業者的申報方式分為兩種,一種是由餐飲業者進行申報,由於環保署規定資本額達2500萬元以上之連鎖速食店或餐館業、250萬元以上的食品製造業,必須在清除業者去收油品時透過網路即時申報,並列印「廢食用油遞送聯單」給清除業者。而另一種規模較小的餐飲業者與攤販等,則是在收完油後,由清除業者上網填寫營運記錄的申報。
大型餐飲業者會與清除業者簽約,在合約規定的時間內由該清除業者負責回收,因為有合約書、即時申報等環節,因此在回收油的流向上其實不太需要擔心。張秀提表示,目前最大的問題還是小餐廳與攤販,由於環保署規定小型餐飲業者只需與清除業者簽訂簡易合約,將廢食用油給有合約的業者即可,因此同一家攤販可能跟好幾家業者都有合約,就看這次誰開的收購價格高就給誰,流向較難掌握,甚至還出現過非法清除業者製作假合約書的情況。
雖然,環保局稽查人員會去攤販詢問回收油的流向,但仍有許多資料無法核對確認。張秀提表示,時常會有攤販向環保局表示「我們都把油交給泱泱公司回收啊」,但實際確認後卻發現只是在多年前曾經有過往來,近期並未曾前往收取廢食用油,也就是攤販是為了規避稽查所以才拿曾合作過的合法業者來搪塞,而且尚未看到實際的解決方案。
此外,目前規定清除機構業者必須領有該縣市環保局核發之工作證,才能在當地進行回收油的工作,但偶爾也會看到領著外縣市工作證的業者跨縣市收油,依照環保局規定業者收油後不可落地,要直接運回自家回收廠儲存,但跨縣市的業者若考量載運成本,可能會在當地找不合法的地點暫時儲存,也可能是廢食用油回收管理上的死角。
至於透過合法管道回收後的廢食用油去了哪裡?張秀提表示,由於國內近年已禁止生產可供環保汽車使用的生質柴油,以泱泱公司來說,會將收到的廢食用油集中混合後,直接出口到歐美有生產生質柴油的國家,例如荷蘭。除了出口之外,目前國內廢食用油的用途有製作工業使用的生質燃料油或是肥皂等。
陽明大學藥物科學院院長康照洲也表示,目前油品進出口量屬於經濟部的管轄範圍,若進入食品供應鏈屬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變成廢食用油後則屬於環境保護署,因此業者進口的油品數量以及最終回收的油品數量,尚無一個跨部門的部會統整,加上不同餐飲業者因烹飪方式、販售商品的不同,無法估算出餐飲業者應該產生多少量的廢食用油才合理,因此也無法估算出全台廢食用油應有的回收量與實際回收量之間的比例,都是目前在廢食用油管理上較難處理的部分。
康照洲也表示,目前能掌握的業者多數為合法業者,而流竄於各地的非法業者確實很難精準地知道數量以及回收油的去向,這不只牽涉到廢食用油的回收機制,而是整套廢棄物管理法需要徹底檢視,不應該是回收油出事再修補回收油的法規、其他品項出事再修補其他法規。此外,康照洲也認為,稽查人員不應該只照標準程序填寫稽查資料,而應該多與業者聊天,深入了解回收油市場現況,例如詢問業者最近的回收油價格為多少,或許可以從中找出需注意的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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