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消基會於2024年6、7月對市售600見豬肉製品的產地調查,發現不僅與去年相比合格率下降,且部分與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豬肉儀表板所公布的豬肉進口數量有所差異,而過去曾有廠商用「洗產地」方式販賣美豬,因此消基會呼籲政府應開放進口豬肉流向資訊,並加強查核產地標示的正確性,讓消費者吃的安心。
整理=編輯部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簡稱消基會)在2023年6月曾發布關於市售289件豬肉製品產地的調查,時隔1年,消基會於2024年6、7月間再次展開調查,由志工於北部、中部及南部的市場攤販(62件)、便利超商(20件)、超市(224件)、量販店(139件)及餐飲業(155件)共計600件含豬肉成分或豬其他可食部位的相關食品,調查結果顯示有6.5%(39件)商品或店家未依規定對豬肉產地進行標示,而1年前遍地尋找不到的美豬,在2024年的調查裡,也僅找到2件,占本次調查的0.3%,且其中1件產品也不是在台灣生產製造,這與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豬肉儀表板所公布的美國豬肉進口數量,有天壤之別。
豬肉疑似有「洗產地」?呼籲政府應開放進口豬肉流向查詢
消基會本次調查的600件樣本,豬肉來源涵蓋單一產地或複數產地。從食藥署的豬肉儀表版可以看到,2023年及2024年連續2年並未有從義大利進口豬肉的紀錄,2024年並未有從瑞典進口豬肉的紀錄,但在本次調查中松也日式涮涮鍋及台北101 B1地下街一風堂的豬肉使用來源卻標示義大利,而由饗城股份有限公司製造的加熱食品美味堂菱角極品佛跳牆豬肉使用來源卻標示瑞典。若店家沒有繼續使用上述產地之豬肉,應該要主動更新資訊;若店家的確還有在使用,應該要注意其保存期限及保存方式是否有符合規範。
根據豬肉儀表板顯示,2024年台灣並無義大利及瑞典豬肉進口,但有店家在產地標示豬肉來源於兩地。(圖片來源:消基會提供)
2024年至7月26日止,自美國進口的豬肉及豬其他可食部位共計5,213.46噸,在進口量排名第3位。但透過本次調查,僅有打爆豬韓式燒肉吃到飽1家餐飲業表示有使用美豬,而另一項標示美豬產品者則是進口的韓國製Lotte午餐肉,消基會再次提出眾多消費者心中同樣的困惑,進口的美國產豬肉到底去了哪裡?被誰食用了?
此次調查僅有2項顯示使用美豬產品。(圖片來源:消基會提供)
食藥署在2023年9月底及10月初曾會同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對新興冷凍食品有限公司(簡稱新興冷凍)與瑞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瑞騰國際)進口肉品查核,發現有2家公司均涉及將進口的美豬切片後另行包裝,並將豬肉產地替換成加拿大或英國,雖然當時已依食安法規定對違規業者進行開罰。但對於消費者而言,想知道自己吃的豬肉是否經過「洗產地」,只能被動等待政府主管機關公布違規名單,消費者「知」的權利並未獲得重視和保障,消基會呼籲,政府機關應開放進口豬肉流向資訊,並提供消費者自主查詢的管道,以回應消費者知的權利。
豬肉產地標示合格率下降 部分店家標示不完全
在本次調查中,市場攤販31家、餐飲業6家、量販店及超市販售產品各1件未張貼或標示豬肉產地,佔本次調查的6.5%。
依據食安法第22條:食品及食品原料之容器或外包裝,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原產地;食安法第25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得對直接供應飲食之場所,就其供應之特定食品,要求以中文標示原產地,如業者未依食安法第22條及第25條規定標示者,處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
俗俗的賣生鮮超市自製糖醋排骨及美琪食品有限公司產製冷凍豬培根蔥捲未依包裝食品規定標示豬肉產地來源,僅標示商品產地。(圖片來源:消基會提供)
再根據食藥署公布食品標示規定,餐廳、小吃店等直接供應飲食場所,如果多個豬肉原料來源,應採「分別標示」,如:「糖醋排骨:台灣、豬油:西班牙」;或是依據全店使用豬原料由高至低標示,如「本店使用豬原料:澳洲、臺灣、西班牙」。
潮味決・湯滷專門店土城中央分社採勾選式標示,無法判斷使用豬肉產地使用量高低;松阪屋精緻涮涮鍋、和食さと土城店及富樂台式涮涮鍋有採分別標示但標示不全,如火鍋料或非鍋類菜色使用之豬肉來源等就沒有標示。(圖片來源:消基會提供)
台北市草原風蒙古火鍋豬肉產地來源僅標示台灣,但在菜單中有西班牙伊比利豬的選項,這也顯示有產地標示不全的疑慮。(圖片來源:消基會提供)
有疑慮美豬流向不明 官方資訊仍須公開透明
台灣自2021年1月1日起開放美豬進口以來,食藥署公布的數據皆顯示萊克多巴胺的檢出數量為零,並搭配海關到廚房5大管理措施:源頭管理、輸入查驗、清楚標示、追溯追蹤,以及市場稽查。但對於消費者較有疑慮的美國豬肉,流向一直都不明確,也多次被質疑洗產地的可能性。前述2023年9月底兩家進口肉品公司洗產地的行為,若沒有政府的調查及公開,下游廠商及消費者只能被動等待資訊更新,這與1年前消基會呼籲政府需更加積極地確保食品進口的資訊透明度尚有一段落差。
而美國2024年公布的「2024年各國貿易障礙報告(NTE)」中,再次關切台灣要求進口美豬須落實原產地標示事宜,消基會重申表示,政府機關應堅守清楚標示產地的立場,維護消費者的選擇權與知情權,切勿將消費者的健康安全作為政治交易的籌碼。如今尚有法規規範,仍出現流向不明、洗產地、標示不全或未標示等問題,若全面取消產地標示,恐為台灣的食安埋下隱患。
食藥署回應:輸入美豬皆符合衛生標準
食藥署表示,輸入食品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向食藥署申請食品輸入查驗,查驗結果符合規定後,始予放行輸入。自2021年至2024年7月國產及輸入總淨重共計340.7萬公噸,其中美國輸入佔全部2.8萬公噸(0.8%);輸入生鮮冷藏冷凍豬肉及其可食部位均符合衛生標準。
另外為督促食品業者落實標示規定,食藥署自2021年起與地方政府衛生局合作執行豬肉原料原產地標示稽查計畫,全面查核後市場相關食品標示適法性,2021年至2024年7月已完成查核豬肉原料原產地標示共計26萬2,969件次,查獲97件標示不符規定,均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處,裁處金額共計321.6萬元整;經統計,26萬餘件次中,標示美國豬肉者計2,461件次,佔比為0.9%。
食藥署表示會持續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嚴謹執行食品輸入查驗,確保輸入食品安全衛生;同時並落實市售食品監管,查獲違規即依法處辦,為民眾食品安全把關。
審稿編輯:林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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