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散裝糖果購買時,店家應有清楚說明標示:產地、成分、保存期限。
撰文=蕭琮容
隨著農曆春節將近,大賣場與超市紛紛擺上散裝糖果的專區,菜市場也出現販售年節喜氣糖果的攤販。這些包裝五顏六色、喜氣十足的糖果,以重量計價。攤商陳列方式,通常會依照重量單價來擺放,消費者可選擇少量多樣,混搭不同種類後再秤重結帳。然而,這些食品除了部分糖果產品有獨立包裝與內容物標示外,大部分散裝糖果沒有單獨的食品標示或是因為產品體積過小,不足以完整標示。因此要如何得知食品成分與安全效期,就需要留意現場的標示說明。
過去購買散裝食品,對消費者來說潛在的食品安全疑慮主要有二:一是擔心產品來路不明,二是無法從食品上直接得知食品製造日期與有效期限。不過,為了使消費者在選購散裝食品時,獲得更多的產品訊息,並保障消費者權益,避免買到來路不明的黑心食品,根據食安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直接供應飲食之場所,就其供應之特定食品,要求以中文標示原產地及其他應標示事項;對特定散裝食品販賣者,得就其販賣之地點、方式予以限制,或要求以中文標示品名、原產地(國)、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製造日期或有效日期及其他應標示事項」。
因此食藥署規定攤商販售散裝食品要符合「散裝食品標示相關規定」,也就是在散裝食品的販售陳列區域上以卡片、標籤或標示牌,採懸掛、立(插)牌、黏貼等方式,顯著標示該食品的「品名」與「原產地(國)」以及製造日期或有效日期。讓民眾可以清楚知道所選購食品的相關資訊。除了糖果之外,其他的年貨產品外,像是南北乾貨如香菇、干貝、魷魚乾、筍乾、乾金針等,所有賣場、生鮮超市等具有實體店面的場所都需標示清楚。
不過,販售散裝食品往往都是大規模陳列,像是賣場的年節糖果區都是大面積堆放,或是成桶成箱的將各種商品不斷向上推疊,下層食品效期與安全性只能靠業者自主管理,會確實根據食品有效期限「先進先出」,定期將接近效期或甚至已經逾期的食品更換下架。
食藥署稽查員表示,衛生相關單位都會定期抽檢散裝食品,如有不法一定如實開罰。但是查閱各地衛生局稽查年節散裝食品時,就屢屢發生散裝食品批發外袋標示上的製造日期與有效日期不實,或是有不肖業者疑似將過期食品與新鮮食品混合販售等案例,由於沒有明確標示可作為選購時的安全防線,建議民眾在選購散裝食品時,除了看攤位上的標示之外,還要增加靠感官判斷,謹慎挑選產品。
資料來源:食藥署、台北市衛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