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2020年4月23日食藥署預告修正「巧克力之品名及標示規定」,針對含餡巧克力、半固體型態或流體型態巧克力、代可可脂巧克力的成分含量和標示做了修正規定,草案評論期為60天,新制預定於2022年1月1日開始施行。

整理=編輯部

根據《食力》2020年「迷惑人心的魔法食物!你被『巧克力』迷倒的原因是什麼?」問卷調查結果顯示,民眾偏好的巧克力口味中,堅果、果乾巧克力有高達44.4%的支持度!且從各大通路的銷售排行也可看出,台灣消費者對於「包餡巧克力」的支持度長年居高不下,而如今,政府在2017年1月1日開始針對「黑巧克力、牛奶巧克力、白巧克力」正名、規定可可含量之後,也將對「包餡巧克力」祭出新制了!

含餡巧克力和巧克力醬的成分含量都將納管!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藥署)表示,為了強化管理並透明化含餡及非固體型態巧克力的產品資訊,在2020年4月23日預告「巧克力之品名及標示規定」的修正草案,草案評論期為60天,以蒐集各界意見,並預定從2022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修正重點如下:

1、含餡巧克力的巧克力含量至少要25%

新制將規範含餡巧克力產品的巧克力含量至少要有25%,並應於品名前加標示「含餡」或「加工」或等同的字義。

2、總可可固形物或可可脂未達規範,則不能稱作「巧克力抹醬/糖漿」

未來將規範巧克力抹醬、巧克力糖漿的總可可固形物含量至少要有5%,或可可脂至少2%。

3、若添加植物油,不能超過產品總重量5%,且須標示

過去添加植物油超過5%的產品可用「代可可脂」標示,食藥署表示,為了與Codex及歐盟等巧克力管理規範一致,新制明定在維持巧克力應有的可可脂含量下,添加其他植物油(可可脂以外的植物油,如棕櫚油、乳木果油等),不得超過產品總重量的5%,且應於品名附近加標示「添加植物油」或是等同的字義。

新制將於2022年上路,違規者最高將開罰400萬元

新修正案實施後,業者如未依規定標示或標示不實者,將被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處以新台幣3萬元至300萬元或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

審稿編輯:林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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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預告巧克力之品名及標示規定修正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