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衛生福利部基於安全考量,經考量最新國際管理現況及中西飲食差異等,於2020年3月11日第二次公告「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草案。
整理=編輯部
基於安全評估考量,為加強管制食品中之重金屬及污染物質,針對污染風險較大之食品,優先研訂強制性之管制標準,未訂標準者,仍得依食安法之規定,透過風險評估之結果,決定後續管制措施。衛生福利部(簡稱:衛福部)第二次公告「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之草案,於2020年3月11日以衛授食字第1071303538號公告。
本次公告「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草案之主要修正重點如下:
1、增訂水產動物油脂於無機砷之規定
針對水產動物油脂,得先檢驗總砷含量,如總砷含量超過0.1 mg/kg,則應進一步加驗無機砷,並確認無機砷應低於0.1 mg/kg。
2、增訂燒烤水產製品於苯駢芘之規定,適用對象為食品製造業完整包裝產品者。
3、調整醬油製品之3-單氯丙二醇限量規定
4、新增鎘於蔬果植物的適用部位說明
5、同步修正「單氯丙二醇」及「氰酸」之中文名稱為「3-單氯丙二醇」及「氫氰酸」
公告、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等相關資料可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查詢。
審稿編輯:林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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