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2016年乳品加工製造業者稽查結果,一級品管業者自主管理施行成效佳、合格率高,其餘項目雖合格率偏低但經複查多數已改善完成。

撰文=陳韻竹

2016年3月食品藥物管理署與14縣市衛生局,針對全台20家乳品加工製造業者進行稽查,本次稽查項目包含強制性檢驗、追溯追蹤系統、食品安全管制系統(HACCP)、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與產品標示。

前兩個項目是衛福部食藥署食品安全三級品管中一級品管部分,是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業者自主管理之相關規定,針對乳品加工製造業者目前已經規定施行,就是強制性檢驗與建立追溯追蹤系統的部分。

從稽查結果可知到乳品加工製造業者,建立追溯追蹤系統成效佳,全數皆通過稽查;而在強制性檢驗部分因推定檢驗項目為生乳原料中的動物用藥殘留量,此次稽查部分業者並未使用生乳原料故不在規定範圍內,除此之外必需施行之業者有92.3%符合規定,其餘業者也已複查合格。

2011年衛福部食藥署已要求乳品廠強制施行HACCP,且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食品業者之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及其品保制度,均應符合食品之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根據本次稽查結果有符合規定之業者約為4成左右,其餘業者HACCP不符合多為產品描述未清楚敘述或紀錄文件未確實等,而GHP主要缺失為支柱、地面或天花板未保持清潔、表單紀錄不完整等,部分業者複查後都已經合格,但分別仍有15%與20%業者限期內需加以改善。

而產品標示部分共有14件產品不符規定,多為營養標示格式不符、有效期限標示不實或未標示食品過品原醒語等,稽查不符合規定產品較多之業者為省都乳品與川岳生物科技,分別有6件與3件產品不符合規定。

而本次僅稽查20家相關業者,不少知名乳品業者並未於名單中,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姜寶仁科長表示,全台有五十多家乳品加工製造業者,本次稽查主要依據地區與大小廠家平均抽查,除了本次被稽查的20家乳品加工製造業者之外,各地衛生局皆有例行性的查驗工作為民眾食的安全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