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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聯合地方衛生局執行「113年乳品加工食品業HACCP稽查專案」,共查核27家乳品製造業者、抽查45件產品標示、抽驗28件乳製品或原料。其中1家業者未設置衛生管理人員、4家業者未設置專門職業人員,轄管衛生局均已裁處,其餘查核及檢驗結果皆符合規定。

整理=編輯部

為強化國內乳品加工食品製造業之安全與衛生,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食藥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執行「113年乳品加工食品業HACCP稽查專案」,本次專案實地查核業者之食品業者登錄資訊、食品追溯追蹤系統、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強制檢驗、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HACCP)及產品標示等項目之落實情形,並抽驗相關原料或產品。稽查結果產品皆合格,但有4家業者未依規定設置專業人員。

1家業者未設置衛生管理人員、4家業者未設置專門職業人員 已依法裁處

食藥署表示本次專案截至2024年11月28日止完成查核27家乳品製造業者、抽查45件產品標示、抽驗28件乳製品或原料。新北「北興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設置及核備衛生管理人員;新北「北興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伊通有限公司」、「華盛食品有限公司」、「富華股份有限公司新屋廠」等4家業者未設置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違反食安法第11條或第12條規定,轄管衛生局均已依同法第47條規定處辦,總計裁處新臺幣18萬元整,餘者查核及檢驗結果皆符合規定。

食藥署「113年乳品加工食品業HACCP稽查專案」查核共27家乳品製造業者,結果有1家未設置及核備衛生管理人員、4家未設置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圖片來源: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提醒,食品工廠業者應落實執行衛生安全管理,以確保製售之產品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為維護國人飲食安全衛生,衛生機關持續執行相關查核事項,倘有不符規定者,均依法處辦。關於「113年乳品加工食品業HACCP稽查專案」執行結果可詳見食藥署網站。

審稿編輯:林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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