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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5日上午又有一名台籍顧姓旅客自中國杭州攜帶3.6公斤香腸搭機入境桃園機場時被海關查獲未依法申報,依新法被處以5萬元罰緩。
整理=編輯部
非洲豬瘟防疫大作戰!《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新法已於2018年12月14日開始生效,違者將裁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然後新法才上路不到48小時,第一日發現8起違規,隔日15日上午又有一名台籍顧姓旅客自中國杭州攜帶3.6公斤香腸搭機入境桃園機場時被海關查獲未依法申報,依新法被處以5萬元罰緩。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稱防檢局)表示,經統計自2018年12月14日16時至15日16時止,全國各邊境機場、港口查獲旅客違規攜帶動物產品共8件,情形如下:桃園國際機場查獲3件,裁罰5萬元者2件(中國大陸香腸、豬肉乾),裁罰3萬者1件(鴨肉乾);基隆分局馬祖檢疫站裁罰5萬元1件(豬肉乾);高雄小港國際機場裁罰3萬元者4件(越南豬肉及禽肉各1件、馬來西亞禽肉及泰國豬肉各1件)。其他國際機場、港口無查獲案件。
防檢局再次提醒,旅客違規攜帶動物產品的罰則已經提高,依據裁罰基準,第2次再攜帶來自3年內有發生非洲豬瘟國家的豬肉產品會被裁罰新臺幣50萬元,第3次就會罰100萬,罰則相當重,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審稿編輯:林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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