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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全公司因涉入大統長基混油事件,共有21款油品下架、13人被起訴。2017年4月27日二審宣判前董事長魏應充2年徒刑、頂新製油前總經理常梅峯1年6月,味全公司及相關研發人員無罪,全案定讞。

撰文=編輯部

味全油品案二審於2017年4月27日宣判,前味全董事長魏應充一審原本被依詐欺取財罪判決有期徒刑4年,智慧財產法院二審改判2年,頂新製油前總經理常梅峯判處1年6月,味全公司及相關研發人員則無罪,全案定讞。

本案源於大統混油案,味全旗下共有21款油品涉案

本案源於2013年10月16日爆發的大統長基混油事件,因大統長基非法加入未經許可添加於油品的「銅葉綠素」來調色,用以仿冒成純橄欖油、純葡萄籽油,而頂新製油曾委託大統長基從西班牙進口橄欖油與葡萄籽油,再幫味全代工成健康廚房系列產品銷售,因此在大統案後也連帶被調查起訴。

味全旗下的涉案產品包括98配方調合油系列、750ml健康廚房純橄欖油及葡萄籽油、1.5L健康廚房純橄欖油及葡萄籽油、1.5公升健康廚房橄欖油等共21款產品,全案被起訴的被告包括味全公司以及董事長魏應充、總經理張教華、頂新總經理常梅峯、味全中央研究所所長、副所長、經理、研發人員、協理跟研究員、研發部跟事業部主管等13人。

有罪部分:為降低成本更改配方,誤導消費者以為含有高級橄欖油成分

智財法院判決指出,味全公司為降低成本而更改調合油配方,大幅提高IV65棕櫚油成分達96.78%至97.86%,誤導消費者使其誤認98配方調合油具有高級食用橄欖油成分,因此構成詐欺取財罪。

無罪部分:無證據認定頂新是蓄意購買大統摻混油品

至於味全公司使用到大統長基混油部分,合議庭認為,無證據可認定魏應充等人知悉或容任頂新低價購買大統長基攙混原料的油品、或刻意放寬檢驗標準,因此判決包括味全公司及魏應充等被告無罪。

味全聲明:尊重判決結果,將繼續強化內部控管

對於智財法院判決結果,味全公司也發出聲明表示,「感謝司法判決還給味全公司清白,至於產品包裝標示部分,我們尊重二審判決結果。對於這段期間引發的社會紛擾和不安,味全公司也在此表達我們最誠摯的歉意!我們將繼續強化內部控管,並持續過去在食安上的成果與努力,以更公開、更透明的運作,提升產品品質,承擔企業責任,贏得社會大眾的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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