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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會於2019年12月3日三讀通過「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將建立「農產品初級加工管理制度」,農產品從生產到初級加工,將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一條鞭來管理。
撰文=黃敬翔
立法院會於2019年12月3日三讀通過「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將建立「農產品初級加工管理制度」,農產品從生產到初級加工,將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稱農委會)一條鞭來管理。未來農民可以更有效整合一級生產及二級加工,除了可取得登記證明文件在農地蓋加工場外,也能更有效率地處理次級品與解決產量過剩問題、延長農產銷售期限,還能增加農產附加價值與農民販售品項,進而提高農民收入。
農民可自主進行初級加工 但仍需遵守GHP規定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在臉書表示,初級加工一直都是許多小農迫切的需要,但既有的法規對於小農來說,實在太過苛刻,過去三四十年來卻都沒有去面對解決。在不斷透過座談,了解農民實務上的需要與建議後,終於由下而上完成了整套的農產品初級加工管理制度,不但品項涵蓋農、林、漁、牧,管理也將由農業部門統一來發證。
他也指出,未來會開設課程,提供農民所有必要的訓練。同時也要求食安不打折,初級加工一樣要遵守GHP第一章、第二章的通則性規定。隨著「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的通過,農委會將在1個月內公佈管理辦法,包括申請的資格條件、適用品項、程序等,屆時農、林、漁、牧也會各開設一支諮詢專線供農民詢問。
立法院會三讀通過「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將正式建立「農產品初級加工管理制度」。(圖片來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官方臉書)
加強推動第三方認證 指定農產品強制溯源
另外,除了建立農產品初級加工管理制度以外,「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修正案」的修正內容還包含公告實施驗證制度、推動第三方認驗證、推動指定農產品強制溯源制度等3大重點。
據農委會說明,本次修法可分為4大重點,其一是授權機關另行公告農產品驗證制度,會比目前直接明定驗證制度更有彈性;其二是落實三級品管制度,將認證、驗證都交由民間辦理,政府只負責監督,角色更為明確;其三是將過去僅屬自願性質的溯源農產品,改為「非公告項目自願、公告項目強制」,強化經營者生產責任;最後則是發給初級加工場登記證明文件,強化產品管理及行銷。
三讀通過的條文明定,中央主管機關得就國內特定農產品之生產、加工、分裝、流通及其他有關農產品產銷之過程,公告實施驗證制度與國內特定農產品之類別、品項及驗證基準。若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擅自經營認證業務,或是認證機構違反規定,於停止受理新申請認證案件期間,受理新申請認證案件,將可處60萬元以上、6000萬元以下罰鍰。若未經驗證合格,使用驗證農產品標章,則處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經營驗證業務的機構、學校及法人,也應先經認證機構認證合格並發給證書,違者可處30萬元以上、3000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若未依規定登錄農產品溯源資訊,或是登錄不全、不實,主管機關應令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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