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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項與含萊克多巴胺美豬的相關行政命令送進立法院,於2020年12月24日確定全數通過,包括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美豬進口、開放30月齡以上美牛進口、萊克多巴胺最高殘留允許量達0.04ppm及相關原產地標示規定,新制將於2021年1月生效。

撰文=李依文

立法院院會於2020年12月24日針對萊豬進口相關的9項行政命令進行表決,晚間宣布確認9項行政命令皆全數過關,包括開放含萊劑的美豬進口、開放30月齡以上美牛進口、萊克多巴胺最高殘留允許量達0.04ppm及相關原產地標示規定,新制將於2021年1月1日生效。

萊豬管制9項行政命令 確認全數通過

由於美國豬牛開放的爭議不斷、朝野缺乏共識,攸關萊豬開放的9項行政命令日前完成初審、送交朝野協商後,再送立法院院會進行表決,24日晚間確定全數通過。

提交的9項行政命令,依照議程表決順序分別為:
1、動物用藥殘留標準(萊劑殘留容許量)
2、進口牛肉檢疫及查驗作業程序
3、美國及加拿大牛肉及其產品之進口規定
4、散裝食品標示規定
5、修正散裝食品標示規定第五點規定,以其屠宰地 (國)標示其原料之原產地(國)。6、散裝食品標示相關規定廢止案
7、包裝食品之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
8、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供應食品之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
9、農防字第1011473960號公告(牛豬在國外使用萊克多巴胺不受限制)。

立院通過豬肉中萊劑殘留標準,違者罰鍰最高達兩億

根據立法院最新通過的「動物用藥殘留標準」行政命令,增加了豬肉中萊克多巴胺含量限制的殘留容許量,分別為肌肉與脂肪(含豬皮)、胃、心、腸、肺等內臟部分限量為0.01ppm,肝及腎的限量則為0.04ppm。

若經稽查發現有違反規定的超標業者,即是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根據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以處以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美牛將開放30月齡以上牛肉輸入

根據衛福部公告「美國及加拿大求肉及其產品進口規定」,美牛開放部分,確定將開放美國30月齡以上牛肉輸入,也同步公告「進口牛肉檢疫及查驗作業程序」。

審稿編輯:林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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