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裁罰只是手段,目的是為杜絕旅客違規攜帶肉類等產品入境,有效防範非洲豬瘟、口蹄疫及高病原性禽流感入侵。防檢局呼籲旅客切勿違規攜帶肉類產品入境,違規裁罰已提高至100萬元,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整理=編輯部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稱防檢局)於2018年12月13日表示,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對旅客違規攜帶肉品入境之罰鍰已提高為新臺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經總統於2018年12月12日公布後,將於2018年12月14日凌晨零時起開始實施,屆時違反規定之旅客,將以新的規定進行裁罰。
再犯者就重罰,罰款額度分5萬、50萬、100萬元3個級距!
防檢局說明,現行的裁罰規定為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因此依照現行裁罰基準,凡是從非洲豬瘟或口蹄疫疫區違規攜帶家畜肉類產品入境者,均會裁罰最高額1萬5千元。而2018年12月14日開始執行的新裁罰基準,依旅客攜帶肉品及動物產品種類及其來源國別之風險高低,訂定裁罰基準以統一執法。首先,因非洲豬瘟對國內產業衝擊最大,且旅客違規攜帶豬肉類等產品傳入該病的風險最高,因此旅客自非洲豬瘟發生國家(如中國大陸)違規攜帶豬肉類等產品入境,第一次罰5萬元,第二次罰50萬元,第三次以上則罰最高100萬元。罰款額度只區分為3個級距,是由於違規的人被裁罰後應已知警惕不應該再犯,再犯者即應重罰。
另外自口蹄疫或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禽流感)疫區違規攜入家畜或家禽肉類等產品,則考量口蹄疫或高病原性禽流感對台灣國內產業之影響較之非洲豬瘟稍低,故罰款額度依次為3萬、30萬、100萬。而自其他非疫區國家違規攜入相關肉類等產品,鑒於其傳播疫病風險較前述疫區國家相對較低,考量比例原則,因此裁罰額度為1萬、10萬、30萬。至於違規次數的計算,第2次以上違規指的是以違規行為人前次裁罰合法送達之次日起算,3年內再次違反規定者,在2018年12月14日新的裁罰基準實施後,過去3年內曾經被處罰的違規者,均會列入計算。
為防堵非洲豬瘟傳入台灣,將加強對養豬業者的輔導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稱農委會)於2018年12月13日表示,為防堵非洲豬瘟傳入台灣,除持續與相關部會共同加強邊境管控,也邀集中華民國養豬協會於臺中召開「防範及因應重大外來豬病防疫產業座談會」,與產業團體攜手合作加強養豬業者的宣導及生物安全輔導。
農委會指出,目前中國大陸非洲豬疫情已有22個省/區共93例發生,顯示疫情有持續擴散趨勢;且畜衛所於12月12日再次於邊境攔獲之2件肉品 (臘腸及紅腸)驗出非洲豬瘟病毒基因,這是繼2018年10月31日、11月13日及11月30日驗出3例非洲豬瘟病毒基因後,再次驗出第4例及第5例。
呼籲產業共同防疫,民眾與業者都應遵守法規
農委會呼籲民眾切勿違規攜帶或走私肉類產品,也請業者避免至疫區國家牧場或屠宰場參訪,倘有赴疫區國家參訪旅遊,返國後亦須淋浴、更換衣鞋及徹底消毒,隔1週後再進入動物飼養場,並持續落實門禁管制及場內各項生物安全工作。
農委會說明,為確保廚餘養豬安全性,已自2018年12月起透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針對國內2045場廚餘養豬場,由環保機關會同農政單位展開聯合稽查,稽查重點為有無落實高溫蒸煮規定,至2018年12月12日已完成稽查942場。
農委會再度呼籲產業共同防疫,一定要配合政府防疫檢疫措施,同時自主落實各項生物安全工作。若豬隻若有異常死亡或疑似感染非洲豬瘟時,應立即通報疫情,即時啟動防疫機制,才能確保整體產業安全。針對未通報疫情者,除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且其撲殺之動物不予補償。
最後,防檢局強調,裁罰只是手段,目的是為杜絕旅客違規攜帶肉類等產品入境,有效防範非洲豬溫、口蹄疫及高病原性禽流感入侵。呼籲旅客切勿違規攜帶肉類產品入境,違規裁罰已提高至100萬元,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審稿編輯:林玉婷
延伸閱讀:
▶【食聞】豬瘟威脅迫近!桃園機場一次抓到2例違禁品有非洲豬瘟病毒!
▶【食聞】防範非洲豬瘟侵台!政府、電商平臺、業者、民眾需共同作戰!
▶【食聞】日本已有兩例豬瘟案例!農委會:攜日本肉品回台將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