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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宣布自2016年二期稻作起,舊制保價收購與新制直接給付將雙軌並行,首先將於楊梅、新埔、龍井、福興、朴子及柳營等6地展開試辦。

撰文=張越評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鼓勵農民生產優質稻穀,自2016年二期稻作起,於全國6個鄉(鎮、市、區)試辦稻作「直接給付與保價收購雙軌制」,生產優質稻穀的農民,除了將收獲交給公糧領取政府的保價之外,還多了一個自產自銷並多領取每公頃1萬元給付的新選擇。

以往台灣稻米「保價收購」制度的存在,對於農作市場價格具有調節作用,由政府統合管制協調流入市場的稻米供應總量,得以穩定稻米的市場價格,但相對來說在有保價收購的保護政策之下,就有可能出現稻米重量不重質、生產過剩等問題,也因此造成公糧因為過剩最後淪為製作成飼料之情況,且公糧儲存成本也是另一個問題。

即將試辦的新制度「直接給付」,則是將銷售價格的成長空間還給稻農,農民在自產自銷的同時仍可領取農委會補助,按照二期作稻穀繳交公糧與直接銷售市場價差約為每公頃9千元,另考量水稻蘊含、糧食安全等多功能性外部價值,額外增加每公頃1千元的補助,給付金額因而訂定每公頃稻作直接給付合計1萬元,稻農可於兩制度中自行選擇。

農委會表示,台灣有越來越多農民,捨棄以往追逐高產量的做法,堅持自己的理念種植高品質的農產品,更有稻農以友善環境的自然農法生產稻米,配合此趨勢農委會因此推出直接給付制度,來鼓勵生產高品質稻穀、自行銷售的農民,以期提升台灣米的品質及競爭力。

然而也有民眾質疑,每公頃多1千元的補助,並不能構成稻農轉型生產優質農產的有效誘因,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也做出解釋,由於突然高價的補助,恐會有導致吸引過多農地轉為種植稻穀而衝擊糧價的疑慮,故此次試辦農地面積及給付金額,目前尚在跨出第一步的階段,同時陳吉仲也承諾,明年一期稻的直接給付金額一定會提高,試辦範圍也會視情況調整,讓新制度得以順利慢慢上路。

根據農委會統計以二期作試辦面積計算,若有10%的農友選擇加入直接給付,便可節省公糧保管費約504萬元,若全部轉由直接給付,則可省約1億820萬元,陳吉仲表示,這些節省下來的經費,未來便能轉為稻穀乾燥中心的預算,讓稻穀儲存空間更加完善,農民不再需要擔憂雨季搶收、搶設備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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