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政豐農產企業有限公司遭查獲將退貨後逾期的五穀雜糧、零嘴等,拆封再混裝重新印製有效期限販售,實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撰文=曹皕晴

食品竄改有效期限標示等事件層出不窮,食藥署於2016年11月29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台中市調查處與台中市政府衛生局,稽查政豐農產企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政豐公司)將退貨後逾期的薏仁、紅豆等五穀雜糧產品及開心果、竹炭花生等零嘴拆封再混裝重新印製有效期限予以販售,產品標示不實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以下簡稱食安法)》,現場查扣之產品已轉交由檢調單位調查。

本次稽查專營五穀雜糧、糖果以及餅乾的政豐公司,稽查發現其將過期的雜糧等食品進行分裝,再經重新印製有效期限後販售,現場更查獲疑似已重新印製有效日期的開心果、黑糖玫瑰蔓越莓、竹炭花生等產品,另外查獲巴西迷你硬糖、綜合果干等逾期產品18項,共211公斤。

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另指出,政豐將超過有效期限或遭賣場退貨的五穀雜糧等產品,剔除發霉等部分、將長蠹蟲的雜糧噴撒化學藥劑磷化鋁(GOXTOSIN)進行燻蟲,再將豆類產品重新更改有效期限標籤後出售。另也購入劣質的五穀雜糧,將其混裝後販售至量販店及超市內,以散裝等方式販售矇騙消費者。

販售逾期食品且標示不實已違反《食安法》第15條及第28條,竄改標示實造成民眾購買到過期食品,若發生食品變質更可能有細菌滋生等問題,確實可能影響消費者食用安全,更是欺騙消費者。而使用化學藥劑磷化鋁進行除蟲,檢調單位已將相關產品進行檢驗,以進一步釐清是否可能殘留藥劑。

針對已販售的相關食品流向,根據業者聲稱包含量販店大潤發、愛買等通路,有關單位已通知通路全數下架,而實際產品相關流向仍待完整確認。民眾購買雜糧、糖果以及零嘴等,挑選上應特別留意產品是否有標示不清等情形,另外選擇有信譽的店家,避免購買來路不明的產品。如為散裝食品也可詢問商家瞭解食品來源,相對能保障飲食安心度。而食藥署則呼籲,食品業者應使用並販售保存期限內的食品,並如實標示有效期限,以共維護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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