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認識合法食品添加物過氧化氫,勿因少數業者違法使用「工業級」添加物而太過恐慌,一起了解哪些食品常有違法殘留情況,與如何在烹調前預先處理自己多一道安全把關。

撰文=陳韻竹

2015年12月,台中市衛生局會同臺中地檢署及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稽查台中市南區林姓業者,當場發現違法使用「工業級」過氧化氫浸泡蓮子,台中地檢署2016年4月11日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將業者起訴。

過氧化氫是為食品添加物之殺菌劑,但同時也有食品的漂白、微生物的控制等功能,依食品藥物管理署之食品添加物列表規定,過氧化氫不可用於麵粉或是麵條等麵粉製品,可用於添加在其他食品中添加,但最終產品「不得殘留過氧化氫」。

國內近年來常被驗出違法殘留過氧化氫之食品,包含魚肉煉製品(魚丸、魚板、魚捲及魷魚絲等)、豆類製品(干絲、豆乾等),皆屬於可使用但最終違法有過氧化氫殘留;或是違法使用於不可使用的麵粉或及其製品類(烏龍麵、濕麵條、油麵等)。

另外過氧化氫於食品添加物之表列規定,並無限制不可使用於「生鮮食品」,另外也常見有業者使用過氧化氫於新鮮蓮子及吻仔魚等食品,但就算業者正確用於准許的食品類別,但仍須適當加工處理不可以殘留。

本案台中林姓業者遭起訴,除了由於稽查現場蓮子被驗出殘留過氧化氫之外,則主要是因為使用「工業級」食品添加物,因此依食安法規定更是不可用於食品加工製造。

若業者非惡意使用工業級添加物或是過量使用,民眾對於較常被抽驗過氧化氫殘留的食品類別若仍有疑慮,購買回家後可藉由開水滾煮預先處理數次,自行加以處理確保食物中不會再有過氧化氫殘留,應能安心。

此外平時應該盡量了解「食品的原色應該是如何?」,在購買食品時多留意觀察食品的顏色,過於白皙的食品雖然漂亮美觀,但就容易有藉由過氧化氫漂白處理之可能,另外此案林姓業者將蓮子漂白後便載運到傳統市場販售,因此購買具有完整標示的包裝食品仍是相對安全的選擇。

延伸閱讀:
專家解析食品添加物跟你想得不一樣
回顧歷年食安事件:了解四大違法添加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