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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海產公司涉嫌重新貼標更改有效日期的「冷凍鮑魚」,另查獲過期之「冷凍割背白蝦仁」,已現場封存冷凍鮑魚1萬2290.5公斤及冷凍白蝦仁648公斤。
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於2017年5月18日會同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配合台中地檢署、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等單位,前往南屯區「宏碩海產公司」偵查,於現場及其於裕國冷凍冷藏公司、富崑冷凍倉儲公司租賃的冷凍倉儲,查獲涉嫌重新貼標更改有效日期的「冷凍鮑魚」產品905箱73包,計1萬2290.5公斤;現場發現逾有效日期的「冷凍割背白蝦仁」產品60箱,計648公斤,均由衛生局就地封存,責令業者不得販售。而裕國冷凍冷藏公司、富崑冷凍倉儲公司僅為租借冷凍倉儲空間,並無任何違法情況。
衛生局接獲民眾檢舉宏碩海產有限公司涉嫌將海鮮產品有效日期改標後販售,因涉及刑事責任函移台中地檢署偵辦;經昨日檢察官指揮搜查,發現部分鮑魚產品外箱標示有遭割除痕跡,且重新張貼標示「品名:冷凍鮑魚」,生產日期2016年05月06日,有效日期2018年05月05日的標籤。
同時,衛生局於現場也發現有尚未使用的標籤貼紙,並查產品相關報驗資料顯示,產品原始有效日期分別為2017年5月5日及2017年4月29日;業者坦承疏失將「冷凍鮑魚」重新貼標為有效日期2018年5月5日;衛生局也在該公司租借的冷凍倉儲現場發現有貯存逾有效日期的「冷凍割背白蝦仁」(有效日期:106年4月5日)。另外,現場還有無標示的蝦仁類產品共136箱12包,目前已責付業者保管,後續將由檢調單位釐清是否有違反食安法規定情事。
衛生局表示,依食安法規定食品業者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貯存、販售逾有效日期食品,依同法第44條處6萬元~2億元罰鍰;若涉及標籤竄改或改標等情事,則移請檢調後續刑事偵辦。
資料來源:台中市政府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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