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基改風潮已是「食」勢所趨,美國以實質等同概念為基改作物把關依據,而基改議題在台灣沸沸揚揚,台灣則以預警型角度以「查驗登記、安全評估、市場監測、標示管理」方式為台灣民眾審慎把關。
撰文=編輯部
世界各國逐漸正視糧食危機議題,為了有效管理基改作物,各國也制定相關的政策。基改政策立場逐漸開始有明朗化的趨向!由於各國國情及文化差異,目前大致分為3種:視通過審查之基改作物與一般食品無異的「等同型」、認為基改作物需加強管理的「預警型」或管理態度更保守的「禁止型」。而台灣政策立場則較偏向於「預警型」。
基改政策無法一概而論 國情差異影響政策走向
隨著基改技術的進步,基改作物從最初田間的農藝性狀延伸至品質及功能性狀(如黃金米、高油酸大豆等),或是集多種特性的混合品系,使得現今的基改評估層面更廣,包含外源蛋白質的毒性評估、過敏原評估、田間試驗、動物餵食試驗等。
然而,到底需要多少的安全評估才算「足夠」?倘若基因改造作物種植被政府扶持,或是民眾願意購買基因改造的農作物或是其相關食品,可以給國家帶來多少利益?國家的農產品進出口狀況為何?國家本身是否需要國外糧食的補給?民眾買不買單等等,面對以上複雜的因素,也促使各國基改政策差異甚大。
其中政策立場偏向「等同型」的有美國、加拿大,認為基改產品只要通過其管理規範的安全性評估試驗即是代表安全,不需要特別標示或過多規範限制;政策立場為「禁止型」的有俄羅斯、祕魯,禁止種植或進口任何基改作物;而政策立場偏向「預警型」的有台灣、日韓、歐盟等,基改產品除了要通過安全性評估試驗,政府也規定在食品包裝上必須強制標示與追蹤監控,其中又以歐盟規範的最為嚴格,與等同型立場的美國是截然不同的。
而在基改產品問世不久,「實質等同」(substantial equivalence)的概念首次被提出,認為當基改作物的組成成分或營養價值,與一般作物相較,沒有顯著改變以及沒有安全疑慮時,便可視為與一般作物同等安全。這個概念同時也成為基改政策發展的核心因素。譬如在美國,即認定大多數的基改作物屬於「實質等同」作物,也因此在基改標示上較其他國家更為寬鬆。
歐盟基改政策多次修訂,視基改作物為風險食品,重風險管理
在1990年基改技術如火如荼發展的年代,恰好當時英國也正爆發狂牛症危機,因為狂牛症起因於普里昂蛋白,民眾在恐慌之餘,也擔心基改作物是否也同樣會產生未知有害的蛋白質,基改管理對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因此升高,歐盟各國決議擬定嚴格的法律規範,1997年全球第1個針對基改食品訂定基改食品法規(Regulation (EC) 258/97)正式上路,在這20年間也經歷多次修訂。
歐盟的專法涵蓋基改作物栽種的限制、基改食品與飼料流通、基改微生物的使用、釋放到環境的評估限制、基改產品的登記、標示及追溯等規範。該法規主要的核心概念即是視基改為風險食品,需要進行風險評估及後續的追蹤監控。同時,為了有效管理,歐盟要求施行風險評估測試時,需要有一致的風險評估方法。於2004年成立的歐洲食品安全局 (European Food Safety Authority, EFSA),即針對基改議題成立一科學諮詢平台,平台上有各個基改食品的安全評估報告書,提供給各國參考,最後再經由該國決定是否上市。
台灣基改管理要點:查驗登記、安全評估、市場監測、標示管理
相較於歐美,我國基改政策起步較為緩慢。不同於歐盟的專法,我國將基改食品納入《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中,其內容涵蓋基改食品的查驗登記、安全性評估審查、市場監測及標示管理,近年更陸續修訂細項規範,如基改原料的進口、基改標示等。
隨著民眾對基改議題的重視,我國政策的立場也漸偏向嚴謹的預警型。以安全性評估為例,我國成立類似EFSA基改科學諮詢平台的「基因改造食品審議小組」,由17~23位不同領域的科學家審查基改申請案件,核可的基改產品許可證有5年有效期(歐盟基改許可證為10年),在期滿前須備齊相關文件申請展延,才能繼續上市。
從近年的基改政策發展,可以看出台灣對於基改的風險管理大抵效法歐盟,讓基改食品在合理的安全評估與管理下可以持續發展,不過現今還有待克服的最大難題是基改謠言的飛速傳播,政府必須與民眾好好溝通何謂基因改造技術,該技術應用於食品的的優劣,以及基改食品上市前所做的風險評估和後續的把關監控,唯有建立起消費者對於基改食品的正確認知,而非過度解讀、聞「基」起舞,才能使我國基改政策趨於完善。
(本文章由作物永續發展協會-台灣分會專案委託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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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余祁暐 淺談各國基因改造食品管理體系。食品生技雜誌27期(2011)
▶王明來 世界主要國家基因改造產品發展政策與法規之比較 農政與農情161期(2015)
▶王服清 歐盟新型食品規則(Regulation_(EU)_2015/2283)之立法發展-兼論我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改革省思(2017)
▶UK research and the European Union: The role of EU regulation and policy in governing UK research. 2016. The Royal Society. pp. 1-38.
GMO legislation - European Commission
▶各國對於基改作物的栽種、進口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