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2020年4月16日公告,自2020年5月1日起,台北市「量販店」內用不得提供各類免洗餐具,而位於量販店內之「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則會排除在限制之外,但若業者能提出「無法維持乾淨的餐具」之具體理由,經過環保局審核後方可暫時改用免洗餐具。

採訪‧撰文=黃欣培

內用禁止使用「免洗餐具」又再度擴大實施!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簡稱北市環保局)於2020年4月16日公告,自2020年5月1日起,台北市「量販店」內用不得提供各類免洗餐具,違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規定,處1,200~6,000元罰鍰。

免洗餐具包含:杯、碗、盤、碟、餐盒、餐盒內盛裝食物之內盤、筷、湯匙、刀、叉及攪拌棒等,且不得以餐具套塑膠袋盛裝食物。

北市繼百貨、購物中心之後,量販店也納入管制!

為了推廣自備環保餐具及使用可重複清洗使用之餐具,2019年8月8日環保署公告修正「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規定百貨公司、購物中心及量販店,於餐飲場所不得提供各類材質的免洗餐具,不過考量營業規模、經營型態及所在區域等情形,由地方主管機關視情形提報實施日期並經環保署核准後發布。

北市環保局資源循環管理科科長林鈺惠指出,台北市55處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已於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禁用免洗餐具之規定,因此自5月1日起也將台北市13處量販店同樣納入管制。

林鈺惠也表示,位於量販店內之「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會排除在限制之外,是依據環保署之規定。

若沒辦法確保餐具清潔,可申請暫時提供免洗餐具

而隨著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嚴峻,有業者希望能夠暫時改回一次性餐具,林鈺惠也說明,若業者有需求,可向環保局提出申請,一次以90日為限。

不過可不是想申請改用免洗餐具就能夠通過,林鈺惠強調,依據「餐具清洗良好作業指引」,提供乾淨、清潔的餐具本就是必要條件,因此業者申請時需提出「無法維持乾淨的餐具」之具體理由,經過環保局審核後方可暫時改用免洗餐具。

環保局也表示,疫情期間建議消費者仍以自備餐具為主,以業者提供的環保餐具為輔,盡可能減少使用一次性餐具,才是兼顧健康與環保永續的作法!

審稿編輯:林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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