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許多研究指出廣告與兒童對垃圾食物的偏好之間,確實存在顯著的關聯性,孩童時期飲食偏好後形成後容易成為一輩子的選食習慣,因此英、美、加等國皆有垃圾食物廣告規定,台灣則是在2016年起也開始禁止垃圾食物在17~21點於兒童台做廣告。

撰文=張越評

2016里約奧運被英國Campaign雜誌形容成,根本就是一個「行銷垃圾食物的狂歡節」,英國唯一贊助商家樂氏(Kellogg’s)也被英國心臟協會贊助的兒童食品運動基金會(Children's Food Campaign)指出,該活動官網中的25個品項高達23項都是須被英國營養標示列為紅標區(總糖量>22.5公克/100公克或>27公克/份)的高糖含量食品。

兒童食品運動基金會在2012年曾針對這些議題向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主席托馬斯·巴赫(Thomas Bach)提出公開信,提醒奧運品牌的重要性以及對兒童健康會造成的影響,該基金會認為奧林匹克運動盛會與運動員的結合,正是激勵下一代維持健康飲食與身形最具潛力的平台,國際奧委會卻將這個機會獻給了可樂(Coca cola)、麥當勞(Mcdonald’s)等高糖、高油食物為主的品牌。

遠從1928年開始,可口可樂其實就已經是奧運的官方贊助商,2012年開始則以每4年3370萬歐元的代價,讓國際奧委會簽下了續約至2020年的合約,而麥當勞也早在1976年成為奧運贊助商後,同樣於2012年開價7500萬歐元,順利讓贊助資格延長至2020年。

根據兒童食品運動基金會2012年7月發行的《The Obesity Games》,2012年倫敦奧運收入來源,其實最主要還是來自轉播授權,不到10%來源於贊助,而這些所謂「垃圾食品」贊助商也不過提供了2%的資金,國際奧委會最後還是選擇排除眾議,通過這些贊助商資格並延長至2020年。

國際間對「垃圾食物」的定義為高糖、高鹽、高脂肪而營養價值低的食物,許多研究也已指出,廣告與兒童對垃圾食物的偏好之間確實存在顯著的關聯性,美國醫學研究院(Institute of Medicine, IOM)證實短期內的電視廣告會影響2~11歲的兒童對食品和飲料的偏好和購買慾望,亦有研究證實5~7歲的孩童長時間暴露在食品廣告下,確實因廣告內容暗示而增加食物攝取量,2013年台灣兒童福利聯盟統計,台灣的小朋友每年收看到的垃圾食物電視廣告甚至超過8000則。

在英國,不適合16歲以下兒童長期食用的高糖、高油、高鹽的兒童食品是不能被下廣告的,美、加、法、義、瑞典等也皆有相關禁令,台灣則是在2016年起,垃圾食物被禁止贈與或加購玩具作為促銷,並規定於下午5點~9點不能在兒童頻道進行廣告。英國皇家醫學院兒科、兒童健康協會主席等知名醫學界人士已聯名指責「垃圾食物」利用體育賽事宣傳、愛用體育名人作為代言人,並呼籲政府立法禁止讓體育明星來替垃圾食物做廣告。

不過也有食品業界人士反駁,只要適度適量食用,並不會導致肥胖,決定如何飲食應該是每個人的基本選擇權利。然而在孩童時期味覺最為敏銳,其所形成的味覺記憶也最深刻,飲食偏好後形成後容易成為一輩子的選食習慣,兒童期的飲食資訊,也某種程度的需要大人來協助把關。

來看看英國Campaign雜誌針對「What is wrong with fast food and the Olympics?」所做的街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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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Food Navigator
董氏基金會
The Obesity Games
Campaign
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