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養豬廚餘業者需注意,廚餘應經高溫蒸煮達中心溫度攝氏90度以上至少1小時,才用於餵飼豬隻。2018年12月起,地方政府農政及環保單位將進行聯合查緝,並針對未落實廚餘加熱處理者開罰。

整理=編輯部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以下簡稱防檢局)2018年11月6日表示,中國大陸非洲豬瘟疫情持續蔓延,目前已擴及14省/市/區,達58件案例,農委會陳吉仲副主任委員赴養豬大縣屏東縣視察廚餘養豬時說明,農委會將持續會同相關部會落實邊境嚴密的把關工作,強調落實廚餘加熱處理可更進一步降低非洲豬瘟入侵的風險,萬丹鄉和泰畜牧場郭姓業者也表示,該場廚餘都依環保署規定,經高溫蒸煮後才餵飼豬隻。

防檢局指出,依據農委會2017年5月底養豬頭數調查資料顯示,倘以廚餘飼養頭數論計,則依序為屏東縣、桃園市、彰化縣、台中市、新北市、新竹縣與雲林縣。而屏東縣養豬頭數計約122萬頭(占總在養頭數539萬頭之23%)。經查該縣目前廚餘養豬業者約有260場。

防檢局說明,非洲豬瘟可透過多種途徑進行傳播,廚餘僅為其中一種傳播方式。為強化國內使用廚餘餵豬之安全性,避免因廚餘養豬造成疫病傳染,再次籲請廚餘養豬業者應符合環保署規範,廚餘應經高溫蒸煮達中心溫度攝氏90度以上至少1小時,才用於餵飼豬隻。

防檢局自2018年11月起會先對廚餘養豬業者進行全面性輔導,並於2018年12月起由地方政府農政及環保單位進行聯合查緝,未落實廚餘加熱處理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裁罰。

審稿編輯:林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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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非洲豬瘟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