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成立近兩年的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歷經新舊政府交接,康照洲主任針對日前發生食安事件與目前施行政策,提出看法。
口述=康照洲(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主任)
撰文=陳韻竹
自2016年5月新政府上任後,我個人感覺關心食品安全管理人變多了,且各部會像是農委會與環保署等也都認真的提出可以更進步的做法,但目前有許多政策都還是以補破網的方式在處理,這樣的做法不僅民眾無法確切有感受,對於實質上的管理也無明顯效益,我認為應該全面檢討制度並且進行調整,與其再繼續於舊褲子上補丁,不如換一條新褲子來穿。
從農場到餐桌一條鞭的管理,以目前的制度來說因為要協調許多部會,易會有責任歸屬不清的問題,而風險評估、管理、稽查應為食安管理的鐵三角,這三個面向都要做到才具全面性,而若稽查單位找到問題,就由管理單位負責後續處理或是調整管理方式,而並非是由同一個單位自管自查,這樣才能達到互相監督制衡的效果,可避免稽查時怕找出更多問題,反而像是突顯管理不當的矛盾情況。
重新思考食品有效期限
近期發生多起冷凍過期食品改標販售的事件,我覺得這應該是長期問題,只是以前沒有被舉報或查緝到,而要解決這個問題則必須從法規面去修改調整,冷凍食品因為低溫保存的關係,基本上是不會壞,也就是沒有衛生安全的疑慮,但會影響食品的風味、口感等,已經有許多國家開始思考「食品期限究竟應該如何訂定?」
在日本被提出的概念是,水分含量高的食品比較容易有細菌滋生的問題,是屬於較高風險的食品類別,但如果是罐頭或冷凍食品放久也不至於有問題,因此應該沒有過不過期的問題,但是仍能訂定嚐鮮期加以標示,但這並不代表在這之後食品就壞了,只是說可能會有風味上的改變,而若是消費者仍願意購買就能減少浪費。
我們在藥物管理上,有效期限來說是透過實驗測試才決定要訂多久,而這個期限是保證在這之前藥品功效是不會改變的,但並不表示期限一過藥品就壞掉了,所以到了有效期限仍未使用完畢則可再透過實驗測試,只要證明藥品仍保有其功效,就可以將有效日期往後再展延,這是以科學性的方式來做展延,但目前食品有效期限並沒有這樣做。
因此目前法規確實有其不合理之處,食品有效期限的定義與法規必須調整,如果能有透過科學去解決的機制,除了可減少浪費的問題,或許也能降低業者變造日期銷存貨的不法行為,但另外如何標示使得消費者能知道這是展延後的期限,同時也必須考量消費者的觀感,因此該如何與消費者溝通,並讓其了解廠商並不是只為了賺錢獲利,避免依照合法方式展延有效期限的食品又受到質疑,是更重要的課題。
應儘速落實食品業者全面登錄
另外自販賣機奶茶經由媒體爆料不符合衛生安全標準後,顯示了新型態的食品販售行為不斷出現,相關法規必須與時俱進並提供相關業者遵循的規範,但要管理食品業者有個長久的問題,就是不清楚業者在哪裡,因此食品藥物管理署「非登不可」才會開始實施,雖然目前仍無法全面落實,但至少已經開始逐步去做,未來食品產業的情況就會越往正向的方面走。
但就現階段看來,登錄系統中多是大廠商或是守法業者,反而是高風險的業者都不在其中,最近幾次被發現的問題業者當然也不在內,因此短期內全面登錄是必須積極完成的,譬如透過志工甚至是地方鄰里長以普查的方式進行,且要提升食品安全管理功效,應同時提供基本的衛生安全輔導或資料等,類似考駕照前必須先有基本交通安全觀念,雖然考了駕照並不保證人人都不超速,但是可以確保多數的人會遵守法規。
我相信任何商業行為的人都不願意犯法,像過去曾有一段時間重複發生豆干肉毒桿菌中毒事件,當時花了許多時間去了解,才知道使用真空包裝的豆干pH值與溼度剛好適合肉毒桿菌生長,起因於理論上真空包裝後,食品不使用防腐劑就能長期保存,但業者採用了新的真空包裝機器,卻因為可能不了解會有肉毒桿菌的問題,因此找到原因之後需要對業者加以輔導,後續就不再有類似問題發生。
食品安全辦公室未來仍會以全面性的角度協助食品安全管理的提升,除了協調各部會推行之外,也會著重於大數據的彙整工作,其中包含各部會間系統的一致,除了可以做為政府提升食安管理之外,開放數據能作為食品產業研發參考等用途。此外還希望針對食品安全教育進行推廣等,規劃長期固定的展覽,並以科技虛擬的互動方式提供食品安全教育,教育是自我管理觀念的提升,希望透過這樣的方式,可以讓民眾獲得作為消費者對於購買食品選擇判斷能力,往後若有機會投身食品業時,更能夠瞭解並遵循基本的食品衛生安全規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