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以下簡稱防檢局),從農藥到動植物疾病防治,管理正是食的源頭,目前持續或陸續推動政策,從農藥管理制度到專業人員素質提升,如2017年開始農藥業者必須呈報販售記錄等,與2016年底開始實施的鮮禽蛋使用一次性裝載容器或包材,都與民眾食的安全有密切關係。

口述=黃㯖昌 (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局長 )

整理=食力編輯部

從管理制度改善 農藥殘留超標問題

過去常聽到營養午餐食材抽驗出不得檢出的農藥殘留,大部分這些農藥是在其他農作物可合法使用,但可能被檢驗的農作物是少量生產,並未加以申請登記,導致這些農作物有無藥可用的窘境,因此自2014年開始的「農藥延伸使用評估制度」,便是針對這類的情況,透過各種資料與數據評估,讓原本未納入的農作物可以合法用藥,並加以規範殘留標準,以降低農民偷偷使用或是超量使用的安全風險。

此外針對不會直接接觸農作物的高安全性之天然植物保護資材,例如性費洛蒙等使用上只是吊掛在田間,因此會大幅度簡化登記的門檻,只要證明其有引誘標的害蟲效果,過往需要製作理化性狀檢驗、田間委託試驗等可以免除,增加農民可以加以選用防止病蟲害的範圍,進而達到降低農藥使用的機會。

落實農藥販售申報 並提升人員素質

農藥店開立販售證明的部分,是根據《農藥管理法》第35條辦理的,此規定在2016年7月就已公告,2017年1月1日開始實施。我就任之後針對此規定接受到許多意見,最主要的反應在於申報系統太複雜,因此防檢局著手改善了農藥販賣管理資訊系統,除了完整版之外也有簡易版供使用。未來能確切掌握,農藥店「賣了什麼農藥?賣給了誰?用於什麼作物?防治什麼病蟲害?」,可達到約束農藥店不可隨意販售,或是做出不當的施藥建議。

除了販售證明的申報之外,由於多數農民遇到植物病蟲害,多數仍會到農藥店詢問,因此提高農藥管理人員的素質也很重要,過去農藥管理人員經過2週訓練、考試合格後,就能取得許可證明得以開設農藥店,雖然每年都要回訓,5年內要有幾十個小時的在職訓練,但我們認為這樣的強度是不夠的。因此未來要取得許可的報名資格必須為大專畢業,受訓時數提高為4週,而若是相關科系學生的畢業學分可抵受訓時數,以期藉由提高農藥管理人員的素質,進而強化農藥使用的安全。

我認為新加入的農藥管理人員資格越嚴格、素質越高,越能發揮良幣逐劣幣,農民自然會選擇診斷能力很好、推薦用藥有效又少的農藥店,呈現良性競爭。且每年農委會也會表揚優良農藥零售業者,以店面管理良好、劇毒農藥擺放加鎖、販售證明有確實開立等評判,鼓勵的方式間接也能達到正向提升的效果。

推行植物醫生強化用藥安全

而針對各方持續關注討論的植物醫生,防檢局也已經研訂《植物醫師法》草案並正進行預告程序,希望未來能藉由建立植物醫師證照制度,鼓勵植物保護相關科系學生考取證照,以植物醫生的身份開立診斷證明書與處方籤,不僅能更夠正確的對症下藥,也因為清楚相關農藥使用法規讓植物保護及農藥使用更具專業性,以減少農藥濫用的風險。

不過在農藥上並無醫藥分家,農藥管理人員與植物醫生會採並行實施,而非與動物用藥必須由獸醫師開立相同,但基本上農藥其實和西藥一樣,是殺有害生物的藥劑,只要能減少濫用藥物的風險,對於民眾食的安全就能加以把關。不過民眾應該對農藥有正確認識,並非農藥就是萬惡不赦,農產品上市前農糧署都會抽查檢驗,在我擔任高雄農改場場長期間觀察,平均合格率都在96%左右,因此消費者真的不必太過恐慌,台灣農產品在安全上並無太大疑慮。

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黃㯖昌 局長

黃㯖昌為康乃爾大學植物病理學博士,曾任高雄、台東農改場場長等職務,2016年6月調派至防檢局擔任局長一職。過去對於被誤解的農業事件常親上火線釐清說明,就任局長後,推行法規難免面臨不同的意見,受訪時黃㯖昌表示既然來了就全力以赴,是對的事就要堅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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