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丹麥以農業為主要產業,在有限的國內市場下將外銷作為重點,為農業出口外銷大國,其不論在企業化的農場經營、嚴格的高規格環保法規及動物福利的考量思維,不只日本需要交流,台灣也能一窺學習。

撰文=青山浩子(農業媒體人)

丹麥人口約有570萬人,國土面積4萬3,000平方公里,約莫等同日本九州的大小(九州人口約為1,320萬,丹麥則不到它的一半)。

該國的主要產業為農業。國土的6成都是農地,相當於260公頃。從事農業的經營主體約有3萬9,000個,經營型態已走向大規模式的經營,每一經營主體的平均耕作面積為68公頃,約莫是日本的31倍(在日本,販賣型農家的全國平均耕地面積為2.17公頃)。

丹麥農業以外銷為重點

人口不多的丹麥,早已體認到「在有限的國內市場當中難以成長」,便積極發展農業,以作為外銷的重點產業。

丹麥農業的特色,可歸納為以下2點:
1、以專業合作社的形態,建立了一套從生產、加工、運銷到出口,全都環環相扣的產銷一條龍模式。
2、在歐盟各國當中,丹麥的環保規範尤其嚴謹,也針對食品加工廠設定了相當嚴格的衛生標準,以提升食品安全,協助農業發展成具競爭力的出口產業。

目前,丹麥共有11個專業合作社組織。而丹麥和其他北歐各國一樣,都有著相當完善的社會福利制度, 並且向來以「全世界最幸福的國家」著稱。相對地,丹麥課徵的稅率很重(營業稅25%,所得稅平均46%),薪資水準也因為考量到高稅賦的關係,而做了較高的設定。所以,丹麥農產品在外銷方面的價格競爭力,絕不算高。

制定嚴格環保法規 高品質食品成為外銷優勢

此外,丹麥地勢平坦,少有河流,故飲用水都仰賴地下水供應。而該國也因為發展集約型的畜產業,所以水源區的環境污染,長年以來都是嚴重的社會問題。

為了解決這些課題,丹麥設定了比歐盟一般標準更嚴格的環保法規,同時也維持高水準的食品安全與產品資訊透明,為商品增添了更多附加價值,確保外銷競爭力。

現在,丹麥的糧食自給率為300%,換言之,農產品及其加工品約有2/3都是銷往國外。農業產值(2013年)約為1兆4,000億日幣,占比大宗的主力依序包括養豬(30%)、酪農(19%)、穀物(17%)等,農產及其相關產品的出口金額約為3兆日幣,占了全丹麥出口總值的25%。

輔酶類的酵素亦成為很好的外銷品

在所有農產出口品項當中,占比最高的是豬肉(20%)、海鮮(13%)、毛皮(8%)、乳酪(6%)。出口最多的是外銷到德國,第2名起依序是中國、瑞典、英國、挪威,日本則排名第9。其中又以出口到中國的農產品量成長特別快速,尤其牛乳、乳製品及豬肉類產品的出口更是顯著。而帶動農產外銷的合作社,正是阿爾拉食品和丹麥皇冠這2家公司。

此外,在丹麥的農產外銷品項當中,我們還發現了一些很特別的東西,例如輔酶(coenzyme)等酵素(占整體的4%)產品,也都用來外銷;而在農業技術(占整體的7%)方面,銷往中國、俄羅斯的農業機械和牛乳擠乳機,也都還在成長。

農家推廣指導完全民營化

丹麥的農業和日本有3大差異:
1、投入農業時,農家須取得一定面積之農地,並取得從農所需之證照。
2、父母將農產事業授權子女經營時,通常父母與子女之間都要進行農場買賣。
3、負責為農家辦理生產技術與經營輔導業務的諮詢服務中心,已完全民營化。

2015年3月,地區農業諮詢服務中心(為農家辦理生產技術與經營輔導業務)之一的「AGROVI」,派出董事兼首席顧問的漢斯.亨瑞克.費列斯迪(Hans Henrik Fredsted)到日本演講。他表示起初農家對於收費的諮詢服務相當反彈,但現在已成常態。

丹麥所有的耕地(農地)資訊都已電子化,也可在線上請領歐盟實施共同農業政策(CAP)後的所有直接給付。至於環保和動物福利等方面的相關規定則因陸續轉趨嚴格,申請手續變得較為繁複。像這種複雜的申請手續,也都有顧問可協助處理。套一句費列斯迪首席顧問的說法,「對丹麥的生產者而言,現在可說是已經沒有拒絕顧問諮詢服務的這個選項了。」

在日本,有些大型畜牧農家會與具備獸醫執照的顧問,簽訂付費諮詢合約。除此之外,農家的技術指導均由具公務員身分的「農業改良普及指導員」或農協(JA)職員負責執行,且完全免費。

「普及指導員資格試驗」是由農林水產省主辦的一項專業證照考試,考取後可至日本全國各地的農業普及指導中心擔任普及指導員,業務性質類似臺灣各地農會的農事指導員。

企業型農場崛起!企業資金投入農業

近來農業領域有一項值得觀察的動向,那就是企業型農場的崛起。具體而言,就是透過向企業等組織募資,強化資本實力的農場。

由於丹麥的農業結構改革進展相當快速,因此農場的規模也隨之日益擴大。費列斯迪首席顧問表示,專業農家若想仰賴土地利用型農業來謀生,經營面積至少必須要有500公頃。因此,子女向父母承購農場時,或與農場主人毫無血緣關係的新進農民要購買農場時,都會需要相當龐大的資金。

另一方面,丹麥的金融機構自2008年發生雷曼風暴過後,大幅提高了融資放款的條件,農家變得很難貸款。在這樣的大環境之下,促使接受企業出資的農民,也就是所謂的「企業型農業」已漸成常態。

這些出資的企業,並不止限於本土企業,外資也可參與,甚至還可持有農場(但條件是必須雇用丹麥人從事農務)。


丹麥養豬經營主體數量變遷。(圖片來源:財團法人豐年社提供)

2000年起,丹麥農家逐漸轉型為大型化規模

在此,讓我們重新回顧一下丹麥農家大型化的發展歷程。自2000年至2013年,農地面積幾無變動,以農家的規模別來看,小型農家在2000年之後就開始急遽減少,但大型農家的數量則沒有太多變動。表示結構改革已開始發酵,丹麥農業逐漸轉為農家少、規模大的經營模式。

此外,豬農的經營主體數量降到3,861個(2013年),僅為2000年時的3分之1;而每一經營主體的平均飼養頭數,則增加到2000年時的3倍以上,總飼養頭數約為1,200萬頭。

內容來源=《2025 農業關鍵字》,財團法人豐年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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