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Yahoo新聞報導「雲林花生之亂 蔡視察驚問:紙廠倉庫 怎會用來堆花生」,新聞描述:鄉公所租借萬有紙廠倉庫囤放360公噸花生,以食安五環的觀點來看,這個花生的收購根本在食安上根本不及格,直接堆放於地面,沒有棧板,這就與GHP不符,有衛生的疑慮。

今天(2019年12月11日)Yahoo新聞報導「雲林花生之亂 蔡視察驚問:紙廠倉庫 怎會用來堆花生」,新聞中描述花生價跌,農委會主委陳吉仲11月,宣布準備20億元,以每台斤40元收購花生。蔡總統昨天特地南下雲林,立委參選人蘇治芬、劉建國陪同視察雲林花生收購,看到鄉公所租借萬有紙廠倉庫囤放360公噸花生,蔡總統訝異問,「這不是紙廠倉庫嗎,怎會用來堆花生?」

比對昨天(12月10日)恰巧農委會與衛福部大張旗鼓招開記者會,宣導2019年食安五環的執行成果,格外諷刺。因為以食安五環的觀點來看,這個花生的收購根本在食安上根本不及格。


(圖片來源:韋恩的食農生活提供)

未來農民設初級加工場,仍須符合GHP!

在此宣傳中,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興沖沖推動新政策,說要「開放農產初級加工場設立,讓農業產值10年內上看1兆」這10年1兆怎麼來的,我們不論,食安專業人士只會關心農地設立農產初級加工場到底怎麼管理食安。在此〈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管理辦法〉草案中規定,「未來農民向地方政府申請設置初級加工場,取得初級加工場登記證,加工場域仍須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第1、2章的食安規範。」

農委會大量收購花生,卻沒有完善的食安配套措施!

韋恩看到這堆置花生的新聞照片以及新聞報導,覺得漏洞很大,從GHP來看,實在覺得問題很多。

1、GHP第一章第六條有關倉儲之規定: 「倉庫內物品應分類貯放於棧板、貨架上或採取其他有效措施,不得直接放置地面,並保持整潔及良好通風。」從新聞照來看,這些花生就直接堆放於地面,沒有棧板,這就與GHP不符,有衛生的疑慮。

2、雲林精緻農業合作社理事主席張信富說,合作社並非收花生的,但受政府相託且不願見農民受苦,才硬著頭皮幫忙收購;因數量太多只好向人借用倉庫,連舊保齡球館也都用來堆花生。所以紙廠倉庫、舊保齡球倉庫並非專業食品倉庫,所以GHP中規定所謂「應保持良好通風」或是「倉儲過程中需管制溫度或濕度者,應建立管制方法及基準,並確實記錄」大概都無法確保。要知道,溫濕度的控制是花生會不會產生黃麴毒素的要點,更何況不知這批花生在這急促的時間下,是不是有做到完整的乾燥,否則這安全堪慮。更不用提是否有做到蟲害鼠害的預防管理了。

3、看到新聞中的下一句,韋恩才覺得冷汗直冒,「元長鄉長李明明和水林鄉長許山埜也說,連公所的回收車都日以繼夜幫忙載運花生」。回收車該不會就是指垃圾車吧?回收車乾不乾淨?會不會汙染花生?GHP第一章第七條「食品業者運輸管制,應符合下列規定:一、運輸車輛應於裝載食品前,檢查裝備,並保持清潔衛生。五、有污染原料、半成品或成品之虞之物品或包裝材料,應有防止交叉污染之措施;其未能防止交叉污染者,不得與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一起運輸。」是否都有確實做到?

食安五環不應只是宣揚,而要確實做到!

韋恩希望食安五環不是拿出來宣揚的,而是要確實做到,政府更應該做為表率,不要錯誤示範。總統不是這方面的專業,都還知道會大吃一驚。那麼食農方面的幕僚,就這樣大喇喇地帶著總統去看,不是老實地過了頭,要不然就是不夠專業。這真是相當失敗的食農教育。

那麼這整倉360噸的花生呢?到底安不安全?還能不能吃?或是到底有沒有計畫能夠銷售出去?希望不要到時這每斤40元收購的花生,總價2千4百萬的新台幣,最後又是像花蓮的文旦一樣堆肥銷毀去了。選舉前農委會幾十億幾十億的收購,保價毫不手軟,我們這些小老百姓看得才是心裡淌血。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針對暫貯於紙廠倉庫的花生,已會同食品藥物管理署中部管理中心赴現場抽驗花生品質,於2019年12月12日發出聲明針對近日外界關心購貯花生衛生安全一事,為確保花生品質安全無虞,已會同衛生主管機關進行購貯產品監測,暫貯於紙廠倉庫的花生將於近期全數移至已媒合的食品工廠進行加工脫殼冷藏,後續並請業者落實自主檢查,確認安全無虞後再上市,請消費者放心。

【本文獲韋恩的食農生活授權刊登,原文標題:報告蔡總統,您可能一驚值2千4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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