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行政院召開肉品標示管理協商會議,決定推動業者於產品包裝上完整屠宰日期(或生產日期)及有效日期等資訊之規範,目前考量業者執行須有調適期,因此先由衛福部採鼓勵方式逐漸推動此規範。

整理=編輯部

生鮮食品可以藉由冷凍方式延長保存期限,肉品存放在適宜環境下,甚至可以保存2年之久,但即便肉質、口感與新鮮肉品無異,大多消費者依然希望不要將「高齡肉品」吃下肚!2019年7月底,有媒體披露台灣現行法規中,對於肉品的保存期限標示並無統一規範,在台灣,肉品的保存期限可謂是走「自由心證」路線,話題一出,意外引起民眾議論,使政府不得不做出回應。

2019年8月13日,針對意外掀起討論的「高齡肉品」期限問題,行政院召開食品標示會議,決定先於試辦期「鼓勵」業者將肉品的屠宰日期標註於食品包裝上,卻因此招來更多質疑,業界與民眾對於「鼓勵」、「試辦」等說法不太買單,因為沒有罰則,試辦期之後是否全面實施也是未定之數,更沒有要求團膳、餐飲業也必須標示雞肉來源,因此其實並沒有實際解決問題,認為政策推行的效率及誠意有待加強。

考量業者需要時間適應 先以鼓勵方式試行

為回應「高齡肉品」爭議,行政院林萬億政務委員於2019年8月13日召開「肉品標示管理協商會議」,會議承諾將強化管理以確保消費者權益,並有相同之規範供業者依循,但是目前考量業者需要時間調適新規,因此將由衛福部「鼓勵業者」在產品包裝上標示屠宰日期(或生產日期)。

其實,「市售包裝食品有效日期評估指引」中就有提到國內食品業者應參考食品之原料、製程、運輸過程、販售環境等條件,擬定正確的有效日期標示,不論國產或是進口食品均需參考評估指引,並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相關規定,主管機關原本期望肉品標示新規正式上路後,能使國內食品標示規範更加完善,讓消費者更加放心,但沒想到「鼓勵」作法卻惹來爭議,業者多數也想了解何時將強制執行。

新規試辦緩衝期 先以進口及國產雞肉產品試辦

行政院表示,「肉品標示規範」是為了確保消費者能獲得充分的資訊,業者在產品包裝上同時標示屠宰日期(或生產日期)及有效日期,消費者即可由標示判斷該肉品從出廠到目前為止經過多少時間。

行政院食安辦強調,在考量消費者權益之餘,政府仍需站在業者角度考量業者需要適應新規範的時間,因此目前在推行初期將先以進口及國產雞肉產品先行試辦,以超商、超市或量販店等通路銷售之雞肉產品為主,透過鼓勵方式,讓業者於試辦期間逐漸調整其進口或國內生產之產銷模式,規範正式實施後,消費者能獲取更充足資訊,業者亦能不受影響遵守政府規範,全體國民食用肉品時也能更加安心、放心。

審稿編輯:林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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