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冰粉」的原物料為大本炮仔草的種子(簡稱冰粉籽),在台灣並未量產成為經濟作物,因此大多數的業者須仰賴於進口,隨著飲食文化傳播無國界發展,業者不能僅追求潮流而未注意到法規限制,在使用新興食材上需要注意合法合規。
採訪=李姵琦、劉潔謙
撰文=李姵琦
夏季消暑聖品「冰粉」透過抖音、小紅書、IG等短影音傳播至台灣,為酷暑難耐的夏日生活增添一抹沁涼。冰粉的原物料「冰粉籽」其實是原為南美洲生長的「大本炮仔草/假酸漿(Nicandra physalodes)」乾燥過後的種子,在台灣並未量產種植,業者若想製作出道地的冰粉來販售,冰粉籽作為新興食材,在進口時需要注意以下事項,以免不小心觸法。
一、進口食用種子 需通過防檢局和食藥署輸入檢驗
根據《食力》去電詢問財政部關務署「關港貿單一窗口」網站,了解冰粉籽這種經乾燥過並作為食材使用的種子,在進口的稅則稅率上歸類為「12129990906」,屬於「其他果實核與子仁及其他植物產品,主要供人類食用者」,依據「稅則稅率查詢作業」規範,在輸入進口時,需報驗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檢疫局(簡稱防檢局)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食藥署)。
若有進口食用種子的需求,必須先符合防檢局和食藥署雙單位的檢疫規範。(圖片來源:關港貿單一窗口截圖)
二、種子輸入前須經過乾燥程序 甚至要經過發芽試驗
根據食用性乾燥種子稅號所對應的《應實施輸入植物檢疫品目》中來看,種子經乾燥過並經發芽試驗確認無發芽活性後才得以進口。防檢局以書面回覆《食力》說明,發芽試驗方式是依個別種子的特性和專家意見來辦理,如果經確認種子沒有發芽能力,輸入時則無須申請檢疫。然而前苗栗農業改良場副研究員陳運造與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副研究員王秋美認為乾燥過的冰粉籽種籽休眠期長,仍具有發芽的可能性。
防檢局提醒,輸入時要依規定申請檢疫,如經查獲未向本局申請檢疫之業者,將依植物防疫檢疫法第24條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三、新興食材進口停看聽!使用前先向食藥署確認食用性是否合法
隨著餐飲業發展國際化,國內也越來越多新興食材的進口需求。對此,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李佩芸提醒,業者在使用新興食材前,可先至食藥署「食品原料整合查詢平台」網站查詢,確認食材的食用安全性。「如果在食品原料整合查詢平台查詢不到可以作為食用原料的項目,建議業者不要直接使用。」李佩芸進一步說明,倘若查無相關食材紀錄,可以透過「非傳統性食品原料申請作業指引」向食藥署食品組申請,確保新興食材的可食用性。
李佩芸提醒,在新興食材的選用上,業者應做好自主管理的責任,若未經確認使用合法性就用在食品餐飲上,可能會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最高將處以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台灣野外已可見大本炮仔草繁殖 但作為原料量產的可能性不高
早在冰粉小吃盛行前,台灣生態中其實早有出現大本炮在草的蹤影。2021年12月《種苗科技專訊No.116》中「種苗改良繁殖場草本植物組成調查(II)新社場區」便有記載「大本炮仔草/假酸漿(Nicandra physalodes)」的紀錄。
那麼台灣是否有機會將其量產,並供國內冰粉業者使用?對此,王秋美表示,台灣土地與人力成本較高,大本炮仔草又為一年生的植物,若以經濟作物種植,在經濟效益上並不划算。而關於目前冰粉籽的輸入,是否會影響到台灣的生態環境嗎?王秋美經思考評估回覆道:「目前來看,冰粉籽的量並不多,應該還不至於。」陳運造也表示果實容易乾燥,做花材非常適合,因此也曾在市面上看到花藝店用來作為裝飾花材使用。
由此可知,目前國內業者若想要販售冰粉籽製作的冰粉,仍須仰賴進口。
台中新社野外已可見大本炮仔草,其花朵顏色淡麗。
大本炮仔草的種子「冰粉籽」作為冰粉的主原物料,並非台灣原生種,業者需從中國、南美洲、東南亞等地進口。(圖片來源:王秋美提供)
但不論能不能量產,植物不分部位皆不能隨意輸入或輸出,嚴重的下場恐造成環境衝擊,影響到原生物種;而在未經可食用性的情況下,業者若僅因為追求社群潮流、未經確認原料合法性就使用進口新興食材製作成料理,輕則處以罰鍰,重則影響他人身體健康。
審稿編輯:林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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