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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下半年度將有望迎接第一批經環社檢核後的漁電共生場域,未來將持續整合土地資源,因此是國家對養殖規劃、制度有效化以及資源整合的最佳時機。
採訪·撰文=張語屏
漁電共生必須在2025年達成4.4GW太陽能裝置容量目標,2022年經過環社檢核機制快篩後,漁電共生專區目前有1萬3千多公頃提供光電業者申請,在目標年限不到2年多內,漁電共生專區必須全面申請啟動,才有機會達標。
在如此短促期限內,仍需重視漁電共生對於漁民權益、確實養殖生產及環境生態及安全的考量,才能讓能源轉型順利運行,並以更完善的永續農漁綠能機制,朝向農委會欲在2040年提前達成的淨零排放永續目標,達成漁電共生的多贏局面。
漁電共生專區也是地方創生發展區域 永續產銷計畫為地方投注資源
漁電共生的推行,也是為養殖漁業做健康檢查的最佳時機。2022年經由環境與社會檢核機制所盤點出的1萬3千多公頃漁電共生專區,除了生態熱區,9成以上鄉鎮也是國家發展委員會在2019年提出國家優先推動地方創生,受限於人口不足與老化、居民經濟弱勢的鄉鎮。
具備龐大資源的光電業者需要龐大土地資源、國家需要能源轉型,養殖漁業更需要掌握正確的魚塭地主、實際養殖者、放養種類與數量資訊,與光電業者才能在信任基礎下成為夥伴,光電才能長久發電。
百大漁青張博仁認為,漁電共生應以「經營面」看待養殖事業。漁場的建置與管理更齊全,顧好生態,又能儲存企業碳匯與碳權。
也因此張博仁認為可以吸引年輕漁民成為新一代養殖團隊,以科技養殖累積經驗值,有正確的放養數量,有望精準且大量養殖所需物種,成立綠電優質養殖品牌,內銷可減少進口,有望以品牌外銷水產品,藉此找到通路,產銷不再失衡,光電經營更長久。
地球公民基金會蔡卉荀表示,生態議題本質是與地主、光電業者、漁民之間較被忽略的一環,漁電共生下的漁場,也試圖顧好生態發展,不僅能為下一代打造更好的環境,以產銷履歷發展水產品牌,發展生態旅遊附加價值,打造新型城鄉漁村,增加觀光需求,創生地方。
朝法治化前進 為政策與產業建立有法律效力的引導指南
急就章上路的漁電共生,目前為止仍無實質法律管制力,因此也面臨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陋習風險,若因此形成混貨、混亂市場的情況讓魚價上漲,首當其衝的不只是漁民,而是一般大眾。
觀察家顧問有限公司環社檢核計畫主持人鍾昆典認為,從漁獲管理、養殖環境的建置,都是漁電共生初期聚焦的項目,若能藉由漁電共生明確提出在哪些區域適合養殖哪些物種,提供漁民相關指引,也讓各級機關推動能源發展時,有更多判斷的主軸與依據。
漁民權益環境永續中心律師黃馨雯表示,監督力量不是為了壓制進步,而是在規範下讓資源永續發展。藉由漁電共生環社檢核制度,讓太陽能光電與農業結合之下,找到溝通契機與可行之路,盼漁電共生制度更全面、朝法治化發展,有望擴及到過往曾失敗的農電共生。
而漁電共生是全新的跨域整合與大規模的魚塭土地空間,光電設施的安全維護與消防措施將是考驗監督查核的制度、消防準備也應建立相關指引,保障地方與消防從業人員安全。
跨領域的漁電共生 資源整合需要更優化
漁電共生也是台灣首度讓土地面積真正能夠解放出來,再度做為養殖用途。在政府監督下,財力充沛的光電業者將有機會一次握有如此龐大的土地資源,也是國家土地資源仔細盤整的機會。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在釋出土地資源變成光電用地時,雖未能掌握環境生態專業,卻也能因參與漁電共生的各界專家學者跨域盤點,在中央主管機關正積極跨部門溝通之際,加速釐清地目狀況,成為國土資源整合的契機。唯有優化跨局處、跨部門的資訊共享、互相支援的模式,達成漁電共生的目標。
在漁電共生下制訂永續產銷計畫,不僅收益更穩定,也為地方帶來創生機會,讓漁電共生政策法治化,為參與者建立引導指南,減少各種紊亂程序與安全風險,在這之間需要仰賴中央主管機關與地方政府之間建立起溝通平台,讓資源有效整合,帶領養殖漁業創造不同局面,也順利往能源轉型方向前進。
審稿編輯:童儀展、林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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