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即早接觸過敏原,遠比晚接觸來得有益,父母應適度給予嬰兒攝取含有潛在過敏原的食物,其餘相關的傳說,例如服用維生素D補充劑,或婦女在懷孕或哺乳期間避免攝取過敏原等大多數預防行為,則幾乎沒有或甚至完全沒有科學證據足以支持。
撰文=張越評
食物過敏的定義,意指引發自某種特定免疫反應過度使人體產生副作用,食物過敏會因接觸過敏原而重複性地發生,它可能從諸多層面影響著一個人的生活,影響日常活動、有時甚至影響社交,並可能造成嚴重的健康負面影響,雖然大眾對這項複雜的疾病已有所了解,但許多未明的誤解也仍然存在,衛生政策亦因而難以擬定。
美國國家科學科技與醫學學院(National Academies of Sciences, Engineering and Medicine)鑑此召開專家委員會共同研討,2016年11月30日正式發表《尋求食物過敏之食安方針:全球疾病性負擔、起因、預防、管理和公共政策之評估(Finding a Path to Safety in Food Allergy: Assessment of the Global Burden, Causes, Prevention, Management, and Public Policy)》報告書,向政府決策者、業者等提出幾項建議。
長達562頁的報告最後以「不僅一般大眾,醫藥機構同樣也為食物過敏因應對策感到無所適從,大部份的預防策略以及診斷相關測試,其實都沒有經過科學證實,因此建議予以移除」作總結。
費城兒童醫院營養中心研究主任斯托林斯(Virginia A. Stallings)對此表示,一般民眾或業者其實常無法區別出食物過敏與某些食物耐受不良間的差異,這篇報告則已將食物過敏的定義更明確聚焦,意指對少量過敏原的特異性免疫反應過度,產生諸如蕁麻疹、腫脹、嘔吐、腹瀉,及最嚴重且具有潛在致命危機的過敏性休克。
這類副作用會在攝食過敏原後的兩小時內發生,如未符合以上敘述則與食物不耐症(例如:攝入乳糖後腸胃道產生不適)同樣只是一般公共健康議題,致病機制與過敏也大不相同。
報告書中建議,任何疑似有符合上述食物過敏反應的人,都應進一步讓專科醫師做鑑定,從過去病史和初步檢驗結果中如果有看出問題,就得利用黃金標準診斷測試(gold standard diagnostic test)做確診,如口服測試。該測試即指受試者在醫護人員監督下少量攝取可能有害的食物,除此之外,其他未經證實的測試,例如:分析胃液或測量皮膚電阻等等,都建議醫師與相關醫療人員予以免除。
關於「預防」食物過敏的部分則已達成初步共識,那就是即早接觸過敏原遠比晚接觸來得有益,作者建議父母應適度給予嬰兒攝取含有潛在過敏原的食物,其餘相關的傳說,例如服用維生素D補充劑,或婦女在懷孕或哺乳期間避免攝取到過敏原等大多數預防行為,則幾乎沒有或甚至完全沒有科學證據足以支持。
此報告書雖解決了社會可能面臨的許多食物過敏相關公共決策問題,例如製藥業需發展低劑量(0.075毫克)腎上腺素注射劑來作為嬰兒產生食物過敏性休克使用,並建議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the 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與食品製造業需改良食品標示,相關機構則須制訂統一準則給予學校、航空業等大眾場所作急救培訓遵循。最後報告提及,食物過敏的明確致病機轉,則仍需待未來更加嚴謹且長期的研究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