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第一個人工甜味劑糖精,被發現於1879年,其甜度約為蔗糖的300倍,不會產生熱量,屬於非營養性甜味劑,其對健康的影響一直爭議不斷,但目前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將其規定為第3類「無法判定為人類致癌物」。
撰文=黃宜稜
甜味劑,又稱為代糖,現今被運用於許多低熱量的飲料、無糖口香糖中,作為想要減肥的人與糖尿病患者的甜味替代品,是科學上非常重要的發現之一。第一個被發現的人工甜味劑—糖精(Saccharin),甜度約為蔗糖的300倍,由於其不會產生熱量,人體無法消化代謝,會直接至尿液中排出,屬於非營養性的甜味劑,因此主要被運用於標榜低熱量的食品與飲料中,是目前使用最廣泛的甜味劑之一,不過糖精嚐起來帶有輕微的金屬苦味,因此大多不會單獨添加,而是與其他甜味劑一同使用。
糖精發現者法堡(Constantin Fahlberg)在1850年12月22日誕生於俄羅斯,並擁有俄羅斯與德國的雙重國籍,原先就讀於德國柏林工業大學,並在1879年進入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化學系就讀研究所,有一天他做完化學實驗回家,看到餐桌上擺滿太太親手烹煮的美味菜餚,讓他還沒洗手就忍不住抓起一塊麵包品嚐,這時法堡發現今天的麵包似乎多了一種特別的甜味,但在他詢問太太之後,太太卻表示並沒有什麼不同。
法堡帶著疑惑的洗完手後,再回到餐桌抓起另一塊麵包品嚐,剛才那股甜味卻不見了,這讓法堡開始思考,難不成剛剛的甜味是來自於自己的手指?於是法堡回到實驗室後,開始把那天所碰過的化學藥物都找出來,並逐一用手指沾來品嚐,發現甜味是來自於一種化合物苯甲醯正-磺胺。由於當時的蔗糖價格很高,法堡認為這項發現可以帶來龐大的商機,便將其命名為Saccharin,也就是拉丁文中蔗糖(saccharum)的意思,但是法堡卻獨自一人將糖精申請專利,撇下了當初與他一起研究並共同發表糖精相關論文的指導教授雷姆森(Ira Remsen)。
1902年糖精在德國取得專利,並在歐洲製造、販售後,一家美國藥廠代理商昆尼(John Francis Queeny)決定於美國設立工廠專門生產糖精,這家工廠後來成為全世界最大型的化學工廠之一的孟山都(Monsanto Company)。雖然在1906年美國通過《衛生食品暨藥物法》將糖精列入管制清單後,糖精曾受到美國農業部化學局局長Harvey W. Wiley的大力抨擊,認為糖精不具有作為食物的價值,而且會對健康造成危害。不過,當時的美國總統老羅斯福認為糖精是一項偉大的發相,並表示自己早就在醫生的建議下以糖精替代蔗糖。
1970年代的動物實驗中,糖精被認為有導致膀胱癌的可能性,因此曾一度被禁用;但後來美國國家科學院認為糖精對於肥胖、糖尿病患者有其必要性,所以並不全面禁止使用,唯必須在包裝上加上「糖精可能致癌」的警語。然而,隨後有許多研究指出,正常劑量下食用糖精,對人體並無不良的毒性產生,因此在2000年正式從疑似致癌物的名單中除名,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IARC)也將糖精從2B類「對人類懷疑為致癌物」調整為3類「無法判定為人類致癌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