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台灣蜂蜜種類多元,除了主流的龍眼蜜和荔枝蜜以外,也有烏桕蜜、紅淡蜜、白千層蜜等蜜種。然而部分小眾蜜種卻無法通過我國唯一能證實蜂蜜品質標準的CNS1305,已大大影響產銷履歷的申請和蜂蜜品質的鑑定。
採訪=林玉婷、李姵琦、劉潔謙
撰文=李姵琦、劉潔謙
有鑑於國內蜂蜜產業的發展,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食藥署)於2022年5月11日公告訂定「包裝蜂蜜及其糖漿類產品標示規定」,並於2023年7月1日正式施行。然而,蜂蜜相關商品百百種,究竟如何來定義「蜂蜜」?什麼才算是一瓶「真」蜂蜜或「好」蜂蜜?
目前我國唯一能參考蜂蜜之定義來自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簡稱標準局)針對蜂蜜所公布的CNS1305國家標準,CNS定義「蜂蜜」為「蜜蜂採收花朵之花蜜(nectar)、植物外泌液(excretions)或昆蟲蜜露(honeydew),儲存於蜂巢之天然甜味產品。」而這樣的定義符合我國蜂蜜產品的現況嗎?
所有經過蜂蜜採集的蜜都能叫蜂蜜?並不盡然!
蜜蜂除了從自然界中尋找天然的蜜源以外,養蜂業者會根據飼養的環境氣候,在自然蜜源稀缺之時如低溫、雨季等,導致花況不如預期,不得已選擇餵養糖水以利於蜂群生存。台灣養蜂協會前理事長、同為蜂農的江煥彬指出,此舉可以說是「善意養蜂」,是為了在不同花期之間維持蜜蜂的生命和蜂群的發展。
像這樣以糖水餵養蜂蜜的善意行為,在第一次蜂農所採收的蜂蜜中,在天然蜜中會有糖蜜殘留的現象,便稱為「頭期蜜」。然而對於善意養蜂的蜂農以人工餵飼糖產出糖蜜殘留的頭期蜜,究竟算不算蜂蜜?該如何標示?
食藥署書面回應《食力》表示,根據2022年8月26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農糧資字第1111038883號函》,頭期蜜若含有人工餵飼糖,並非由蜜蜂採集花蜜釀造而成之「頭期蜜」,則不應稱為「蜂蜜」。
但是農糧署函中亦表示,蜂農如果藉由不同蜜源採蜜前透過割蜜脾或定量餵飼等操作方式,來改善頭期蜜糖蜜殘留的情況的話,就不算含糖的頭期蜜,而可以稱為「蜂蜜」。農糧署農業資材組科長李協昌也補充說明,蜜蜂在花期之間沒有特定採單一品種植物的蜜,而是隨自然蜜源植物採蜜,便屬於百花蜜,可視為蜂蜜。
在台灣的蜂蜜市場中,龍眼蜜和荔枝蜜最為主流,產量也最多。然而隨著氣候變遷、農作物改作和油菜、向日葵、蕎麥及大波斯菊等綠肥作物的減少,讓在龍眼、荔枝蜜源有限的情況下,蜜蜂採回來蜜從單一轉向多樣,間接促使新興蜂蜜品類如烏桕蜜、紅淡蜜、白千層蜜等的產品出現。
蜂蜜品類百百種 如何判別蜂蜜的品質?
由標準局訂定的「CNS1305蜂蜜國家標準」是我國僅有的蜂蜜品質依循標準,2006年版只有制訂「蜂蜜」1種品類,並參照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標準規範水分、蔗糖、糖類、酸度、水不溶物、澱粉酶活性和羥甲基糠醛,共7種成分項目訂規範。2012年考量到大宗龍眼蜜市場,修訂新增「龍眼蜂蜜」品類,將國產蜂蜜分為「蜂蜜」和主流的「龍眼蜂蜜」。
有鑒於自2012年版修訂後,不少國產龍眼蜂蜜驗不過CNS1305且被誤信成假蜜的事件發生,2016年台灣養蜂協會申請推動修訂,並委託苗栗區農業改良場(簡稱苗改場)提供相關試驗調查報告。標準局確認天然蜂蜜中糖類含量存在自然轉化現象,將龍眼蜂蜜糖類標準由70%放寬至60%。但是CNS至今仍僅只有規範這兩大類別,無法涵括整體蜂蜜市場。
台灣多樣化的蜂蜜品類 難以符合CNS1305「蜂蜜」標準!
台灣蜂蜜種類多樣化,除了龍眼蜂蜜以外,其餘蜂蜜如烏桕蜜、紅淡蜜、白千層蜜等是否適用於「蜂蜜」這1種品類的標準?宜蘭大學生物技術與動物科學系教授陳裕文便指出:「北部地區採的紅淡蜜它的澱粉酶活性值大概只有3,但CNS1305標準為8」難以符合數值規範,認為我國其實得要針對特殊的蜜源來訂定不同的標準。
江煥彬也分享其他蜂農送驗時不符合CNS1305標準的問題,他坦言:「有些人採了烏桕蜜送驗CNS1305也是驗不過,因為烏桕蜜的澱粉酶太低 。這不是單一事件,後來我們將全國各地採的烏桕蜜都來驗,發現這個是植物的屬性。」烏桕蜜的澱粉酶在本質上就比標準值低,江煥彬不禁感嘆:「可是它就是純蜂蜜!」但卻無法達到CNS1305標準。
由上述可得知,蜂蜜做為自然產物,成分受蜜源植物差異產生變化,以單一種「蜂蜜」標準是無法套用在多樣的蜂蜜品類。在台灣市場偏好龍眼蜜的情況下,國家標準也長年把龍眼蜜視為重心,使得許多特別的蜜種無法申請認證,反而易造成台灣蜂蜜變得單一化,限制產業發展。
不符合CNS1305就無法取得國產標章 影響消費者採購意願
既然符合CNS1305標準的蜂蜜類型如此有限,且該標準不具強制力,那不要去驗CNS1305不就省事多了嗎?事實上這反而對蜂農不利!因為如果不符合該標準,就無法取得「國產蜂產品證明標章」與「蜂蜜臺灣良好農業規範(TGAP)」等相關認證。
農糧署農業資材組科長李協昌說明,農委會於2020年公告「蜂蜜臺灣良好農業規範(TGAP)」後,使蜂蜜產品得以加入產銷履歷驗證制度的行列,而蜂農須完成養蜂事實申報及登錄作業,並符合苗改場所制定的蜂蜜TGAP,依據生產各階段作業標準流程訂定相關風險管控的查核項目,並結合台灣養蜂協會核發的國產蜂產品證明標章,逐批檢驗成分品質、抗生素及農藥殘留,確保品質安全及可追溯性,消費者只要掃描產銷履歷標章上的QR Code,就可查詢該瓶蜂蜜每一階段的生產紀錄。
但相對地,如果在品質項目不符合CNS1305,就無法取得產銷履歷,但這並不代表烏桕蜜、紅淡蜜就是品質堪慮的蜂蜜,江煥彬就直言,相關規範的制定除了為消費者把關之外,或許也應該站在養蜂人的立場來思考,才有雙贏的可能。
CNS1305仍在研議如何納入不同蜜源 蜂產業管理尚待完整化
李協昌則回應,目前有發現烏桕蜜等蜂蜜無法符合該標準,並鬆口透露標準局也正在考量修訂CNS1305的蜂蜜標準。對此,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第一組科長詹康琴也坦言,不同蜜源植物的蜂蜜標準正在研議中,預計2023年的年中會發布正式公告。隨著主管機關意識到蜂產業的困境,台灣蜂蜜的規範是否不再綁手綁腳,下一步又會不會朝向多元發展,值得關注。
審稿編輯:童儀展、林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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