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針對消保會於2019年7月底公布抽驗截切水果及即食食品抽驗結果,高雄市政府於2019年10月再度派員會同市府消保官針對轄內傳統市場、夜市攤商、水果店等截切水果及麵包製售業者進行二次稽查及抽驗,結果均已與規定相符。

整理=編輯部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繼2019年7月底公布抽驗截切水果及即食食品抽驗結果,針對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以下簡稱消保會)公布南部現切水果及麵包衛生標準檢驗結果,衛生局即派員會同市府消保官針對轄內傳統市場、夜市攤商、水果店等截切水果及麵包製售業者15家,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進行稽查並抽驗,檢驗一般食品衛生標準共計20件(截切水果17件、麵包3件),初驗結果計有4件(截切水果2件、麵包2件)衛生標準與規定不符,經飭令業者限期改善,衛生局再次前往抽驗結果均已與規定相符。(詳見附件

違規業者於期限內未改正 違反可處3萬至300萬罰鍰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表示,消保會此次抽驗品項為截切水果及麵包,該類食品在製作過程中食材、器具、機具、包裝等若遭受污染,或作業人員個人衛生狀況不佳皆有可能造成衛生指標菌超標情形,且該類食品若以不當的溫度保存亦會加速微生物大量繁殖。倘檢驗之衛生指標菌超過衛生標準時,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命業者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按同法第48條第8款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民眾購買後應儘快食用及低溫保存

另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依規定做好自主管理,注意從業人員的個人衛生,並落實手部清潔衛生,加強食材覆蓋及低溫貯存,定期清洗截切水果刀具及盛裝之容器,以確保產品衛生品質,另提醒民眾購買食品時應選擇販售場所整潔衛生及有信譽的店家,更要注意購買後儘快食用及低溫保存,應勤洗手、注意飲食衛生。

以上稽查結果,可逕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網站食品衛生專區查詢。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逕洽衛生局食品衛生科(洽詢專線7134000轉食品衛生科)。

審稿編輯=林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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