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衛福部於2020年4月14日預告將增列迷迭香萃取物為合法抗氧化劑,另外銅葉綠素鈉的使用範圍新增了一項為「糖果」。草案將有60天的評論期以徵求各界意見。
整理=編輯部
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部)於2020年4月14日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草案增列抗氧化劑迷迭香萃取物之使用範圍、限量及規格標準,並修正著色劑銅葉綠素鈉之使用規範。該草案有60天的預告評論期,以蒐集各界意見。
新增銅葉綠素鈉可用於糖果中
衛福部此次修訂,參考聯合國食品標準委員會(Codex)、歐盟、日本及紐澳所訂標準,修正銅葉綠素鈉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除了原有可用於乾海帶、蔬菜及水果之貯藏品、烘焙食品、果醬及果凍、調味乳、湯類及不含酒精之調味飲料、口香糖及泡泡糖、膠囊狀、錠狀食品之外,此次增列可用於「糖果」,使用限量標準的用量以Cu計為0.02 g/kg以下。
迷迭香萃取物納入合法添加物,適用範圍同一般抗氧化劑
迷迭香葉片的萃取物中,含有具抗氧化功能的成分,包括酚酸類(phenolic acids)、類黃酮(flavonoids)、雙萜類(diterpenoids),可作為傳統抗氧化劑的替代品。
衛福部表示,這次參考歐盟的相關規範,增列抗氧化劑迷迭香萃取物,訂定其使用規範及規格。根據目前預告迷迭香萃取物的適用範圍,和一般抗氧化劑的差異不大,包括口香糖、加工蛋製品、加工堅果、烘焙製品、海藻製魚卵類似物、調味料及調味醬、油脂含量10%以上之水產製品與肉製品、乾製香腸、人造奶油及油脂抹醬、植物性烤盤油、油炸用動物油、加熱用食用油脂、湯,以及以馬鈴薯、穀類及澱粉製作之零食,也可用於供冰淇淋產製之乳粉、多元不飽和脂肪酸含量15%以上之植物油脂(排除初搾油及橄欖油)。若是膠囊、錠狀食品及液態膳食補充品,則不得用於提供3歲以下嬰幼兒之產品。詳情可見修正草案對照表。
違法使用食品添加物之業者將處以3萬至300萬元罰鍰
衛福部說明,食品添加物標準的訂定,皆參閱動物安全性試驗資料、國際間相關法規標準與準用情形、各種食品添加物品項之理化特性、加工用途及其使用之必要性、使用食品之種類、範圍、加工製程及添加量等具體文獻資料,並考量民眾的飲食習慣及健康風險等情況,審慎評估後訂定。
衛福部最後也呼籲,業者在產製食品時,要審慎評估使用添加物的時間,並依使用限量規定添加。衛生機關每年均監測市售食品之食品添加物含量,如有發現產品違反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者,業者將被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7條處以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以維護民眾飲食健康的安全。
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至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陳述意見,或洽詢衛福部食藥署。電話:02-27878000轉7378。
審稿編輯:林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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