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因農藥滅加松及飛克松,已於國內禁用10年以上,在目前市場沒有流通的農產品使用該等藥劑,安殺番則是2014年就禁止銷售與使用,因此衛福部將刪除該等農藥於各類農產品之殘留容許量標準。

整理=編輯部

衛生福利部(簡稱衛福部)於2018年9月25日預告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及「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修正內容為增訂19種農藥於各類蔬果植物等農產品中之156項殘留容許量與3種農藥於動物產品中的23項殘留容許量標準。其中,將滅加松、飛克松、安殺番增列為公告禁用農藥。

滅加松、飛克松、安殺番增列為公告禁用農藥

衛福部表示,因農藥滅加松及飛克松,已於國內禁用10年以上,在目前市場當中應沒有流通的農產品使用該等藥劑,因此衛福部將刪除該等農藥於各類農產品之殘留容許量標準。至於安殺番則是2014年就禁止銷售與使用。所以本次修正內容中,將滅加松、飛克松及安殺番直接增列為國內禁用農藥。此外,為配合修正「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多重殘留分析方法(五)」,更新「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中7種農藥8項方法定量極限值。

農藥使用及管理合法化仰賴業者及政府共同合作

台灣對於農藥之核准登記及訂定殘留容許量,分別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稱農委會)及衛福部依權責辦理,除參酌國際規範之外,並考量國內農牧漁業之需,依照國人飲食習慣而訂定規範,以確保國內消費者食用安全。

針對進口農產品,因其農作物生長環境、病蟲害防治及用藥方法與國內情形不同,為符合台灣消費者的飲食需求,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食藥署)受理增修訂進口農產品殘留農藥容許量之申請,其評估原則相同,經審核農藥之毒性資料、農作物殘留量消退試驗資料、國外核准登記使用方法等科學性資料,參酌國際間標準,評估國人對各類農作物取食總量所累積之風險,並與農委會共同討論,經專家委員審核通過,在保護國內消費者飲食安全之前提下,讓農藥之使用及管理更加合理化。

違反標準者,將依規定進行罰鍰!

食藥署表示,將對於市售農產品之農藥殘留持續進行監測,如發現有違反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之規定者,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並由地方政府衛生局聯合農業機關追查供應來源及殘留原因,依法處辦。

本次詳細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詳見衛福部網站預告


審稿編輯:林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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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預告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及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加強食品殘留農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