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2019年8~9月,《食力》編輯團隊追查國內咖啡豆市場供應鏈、共抽驗國內12個品牌共22件樣品,想了解台灣國內是否有發生跟歐洲一樣標示「100%阿拉比卡豆」卻摻混羅布斯塔豆或其他豆種的案例,沒想到真的驗出了唯一可能摻混的業者:成立22年的台灣老品牌「西雅圖極品咖啡」。

採訪=林玉婷、黃敬翔、蔡幸儒、黃欣培
撰文=林玉婷、黃敬翔

2018年11月「歐洲刑警組織(Europol)」與「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聯合發起歐盟食安搜查行動「第8次OPSON行動」,查緝至2019年4月,在「咖啡摻混」一項,於奧地利、比利時、丹麥、德國、希臘、葡萄牙、瑞士、英國等14國抽驗共397件標示為「100%阿拉比卡豆(Arabica)」的包裝咖啡豆產品,最終在德國、瑞士與葡萄牙發現共9件非「100%阿拉比卡豆」,可能摻混入羅布斯塔豆(Robusta)或其他豆種,摻混率為2%。此案目前進入訴訟階段,並調查是否為蓄意摻混,預計將於2019年底公布最終調查報告。

OPSON行動:自2011年起,歐盟每年針對不同的食品詐欺現象展開調查,以打擊摻偽假冒行為,2019年的第8次行動於2018年12月至2019年4月進行,依照不同的調查項目,於各國商店、市場、機場、港口和工業區進行,全球共有78個國家共同參與查緝行動,最終查獲超過1億歐元擁有潛在詐欺風險的食品和飲料。第8次行動除了調查咖啡摻混外,還包括有機產品摻假、含「2,4-二硝基苯酚」產品的調查等等。

將半價羅布斯塔豆混入標示「100%阿拉比卡豆」產品賺價差

目前世界上最廣泛的咖啡豆品種就是「阿拉比卡」與「羅布斯塔」,羅布斯塔豆常用於即溶咖啡、罐裝咖啡等,價格僅為阿拉比卡豆的一半,價差大讓不肖業者鋌而走險、在標榜「100%阿拉比卡豆」產品中混充羅布斯塔豆銷售,卻賣阿拉比卡豆的價格,賺取價差謀利。

這並不是歐洲第一次查獲咖啡摻混事件,2015年的「第4次OPSON行動」中,也曾於西班牙查獲一家造假摻偽的咖啡公司。2018年英國食品健康研究機構「Quadram Institute」也從全球各地採樣的60件標示「100%阿拉比卡豆」產品中檢驗發現有6件非「100%阿拉比卡豆」,摻混產品則來自於英國、美國、義大利、法國與愛沙尼亞,摻混率為10%。

咖啡詐欺不只發生在歐洲,台灣老品牌也涉入

根據全球市調公司歐睿國際(Euromonitor International)統計,台灣2018年包裝咖啡豆的零售量為19萬公斤、消費額為1.65億元。咖啡對於台灣人而言不再只是提神用的功能性飲料,2018年台灣人均飲用杯數已達到每年208杯,已有消費者不滿足於三合一即溶咖啡或濾掛式咖啡,而是追求更加新鮮的品質,購買咖啡豆回家現磨現煮。

在市場持續穩定成長的台灣,咖啡豆是否存在食品詐欺行為?在2019年6月「第8次OPSON行動」公布查緝初步調查結果後,《食力》編輯團隊展開調查,追查國內咖啡豆市場供應鏈,並陸續抽驗國內12個品牌共22件樣品,沒想到真的驗出了唯一可能摻混的業者:成立22年的台灣老品牌「西雅圖極品咖啡」。

怎麼查?檢驗阿拉比卡豆含量稀少甚至近乎沒有的「16-O-甲基咖啡醇」

即使一樣都是咖啡豆,羅布斯塔豆種中卻存在阿拉比卡豆中含量稀少甚至近乎沒有的「16-O-甲基咖啡醇(16-O-methylcafestol)」,因此「OPSON行動」及「Quadram Institute」的調查行動皆是從標示「100%阿拉比卡豆」產品中,檢測這項物質作為判斷依據,只要有驗出、就表示該產品「非100%阿拉比卡豆」。

2019年8月,《食力》編輯團隊在家樂福、好市多(Costco)與連鎖咖啡館等通路隨機購買了9個品牌15件咖啡豆產品,包括星巴克、路易莎咖啡、cama cafe、西雅圖極品咖啡、台灣糖業、進口品牌「Magnum」、「Robert Timms」、「Jose’s」以及家樂福自有品牌,並委託德國騰德集團(Tentamus Group GmbH)台灣分公司「騰德姆斯(Tentamus Analytics Taiwan Co. Ltd.)」協助將樣品寄送到位於德國、有DAkkS認證且協助過多起歐洲食品詐欺事件檢驗的「騰德QSI實驗室(Quality Services International GmbH),並採用「Quadram Institute」調查中所使用的「NMR核磁共振技術」檢驗。

兩批次查驗、抽驗三款標示100%阿拉比卡的西雅圖咖啡豆,全驗出高含量「16-O-甲基咖啡醇」!

2019年8月29日,我們收到了第一次的檢驗結果:15件產品中,唯有西雅圖極品咖啡的「極品深焙-特調綜合咖啡豆」被驗出含有495ppm「16-O-甲基咖啡醇」,這樣的數值顯示極有可能摻混其他豆種。

我們隨即展開約訪,欲透過採訪了解整個台灣咖啡豆供應鏈的情況,深入挖掘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摻混狀況,同時也為了再次確認第一次驗出摻混的問題產品是否每一批號都有摻混,並了解西雅圖是否有更多產品涉入,因此展開第二批次的抽樣與送驗,除了加驗西雅圖「極品深焙-特調綜合咖啡豆」不同批號的產品,還擴增另外兩款西雅圖咖啡豆,以及新增UCC、伯朗、LAVAZZA等3個品牌,總共7件樣品送驗。10月5日,第二批次的檢驗結果出爐,有標示為「100%阿拉比卡豆」的伯朗、LAVAZZA未檢出「16-O-甲基咖啡醇」、未摻混。就只有西雅圖的3款號稱100%阿拉比卡咖啡豆產品,又全數驗出含有「16-O-甲基咖啡醇」,驗出率100%!

未特別標示100%阿拉比卡豆,也可能是100%阿拉比卡

此外,也有市售商品未特別於包裝上標示使用100%阿拉比卡豆,我們為了了解這樣的產品使用什麼豆種,因此除了抽驗各大品牌明確在外包裝上標示100%阿拉比卡豆的產品外,我們在兩次抽驗中,也隨機檢驗連鎖咖啡館品牌路易莎咖啡的「水洗耶加雪菲科契爾G1」、日本咖啡大廠UCC的「柔和香甜咖啡豆」,檢驗結果均沒有驗出含有「16-O-甲基咖啡醇」,顯示這2款產品雖然沒有特別標示,但卻是使用100%阿拉比卡咖啡豆。

摻混對身體無害、卻是不當取財與欺瞞消費者!

飲用了羅布斯塔混充阿拉比卡的咖啡,並不會對身體造成任何健康危害,其實市售有很多咖啡飲品和配方咖啡豆,也都可能會基於成本或風味考量而運用這兩種咖啡豆來調配。目前法規並沒有規定一定要標示是否為「100%阿拉比卡豆」,也可以僅標示內容物為「咖啡豆」。因此,廠商強調「100%」和「阿拉比卡豆」其實只是一種行銷手段,但既然要標示,就不能不誠實!

若是在外包裝標示「100%阿拉比卡豆」,內容物卻混入了羅布斯塔咖啡豆或其他豆種,如此便是「標示不實」,已經違反了《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28條第1項,依同法第45條第1項規定可處4萬元~400萬元罰鍰,如又再次違反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此外,這樣的行為也可能會觸犯《刑法》255條之犯罪,即意圖欺騙他人,而就商品之原產國或品質,為虛偽之標記或其他表示者,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食力》向「西雅圖極品咖啡」總公司電詢確認該公司產品是否有摻混情形,西雅圖咖啡總公司第一時間表示不清楚產品詳情,仍須向內部進一步確認。之後再次回應,強調他們是使用100%阿拉比卡豆。

目前國際上除了在阿拉比卡豆中混充羅布斯塔豆之外,還存在更多的「黑金詐欺」方式,包含混產地、混品種、混等級、洗產地、甚至是以天然或人工的方式為咖啡豆添加風味都存在!而這些方式比起用羅布斯塔豆混充入阿拉比卡豆產品來說,更難以用科學檢驗方式來判斷!一名在有數十年經歷的生豆商向《食力》表示,他懷疑每一種形式的黑金詐欺可能都存在於台灣國內。

羅布斯塔豆不是不好,但欺瞞消費者就是不行!

很難相信,自2013、2014年台灣陸續發生植物油和動物油的摻混食安事件後,當食安法規幾乎已是修到全球最嚴,竟然還有廠商甘冒風險。到底成立23年的「西雅圖極品咖啡」市售標示100%阿拉比卡咖啡豆產品中為什麼會驗出「16-O-甲基咖啡醇」?全球咖啡豆產業供應鏈又有哪些環節可能摻混?咖啡豆摻混又能如何圖利?《食力》「黑金詐欺:咖啡豆混充騙局」專題為您獨家揭露。

審稿編輯:童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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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OPSON VIII (2018/2019) - Verfälschungen bei Kaffee europaweit im Fokus
OPSON VIII: Behörden untersuchen Betrug bei Kaffee
Researchers brew up method to detect coffee adulte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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