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光說不要可以嗎?歐盟曾因未依循CODEX制定的殘留標準,在沒有充分科學證據的情況下嚴格禁止含賀爾蒙的美、加牛肉進口,而被世界貿易組織(WTO)裁定敗訴。我國政府雖不斷以國人豬肉食用量較多、且國人喜愛的內臟也容易有藥物殘留等理由拒絕含萊克多巴胺美豬進口,但不完全採用萊克多巴胺的CODEX標準、又無法提出足夠的科學證據支持,是台灣在國際貿易上的一大考驗。

專題企劃=林玉婷、黃齡誼

撰文=黃齡誼

2012年7月5日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以下簡稱CODEX)通過瘦肉精萊克多巴胺之最大殘留容許量標準,成為管理萊克多巴胺的國際準則。我國也於2012年9月公告增訂牛肉中的萊克多巴胺殘留容許量,依循CODEX之標準訂定牛肌肉的殘留容許量為10ppb,但是對於豬肉的健康風險評估卻一直沒有進展。

依照日本、澳洲,及食品添加物聯合專家委員會(以下簡稱JECFA)評估,成人每公斤體重之萊克多巴胺每日安全攝食量(ADI)為1微克(即一百萬分之一公克),60公斤重的成人每日最大安全攝取量即為60微克,也就是天天吃、吃一輩子也不會對健康造成危害的量。在這種情形下,若依CODEX所訂定的最大殘留容許量標準(MRL)來看,需要一天吃下60塊排骨,或30碗豬肝湯,或11碗麻油腰子(豬腎)湯,才會超過每日安全攝食量。即使台灣人喜食內臟,也不大可能在一天之中吃下這麼大量。

那既然都已經有了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的國際標準,為什麼還有爭議呢?一般來說,CODEX所訂的殘留容許量是採取共識決,在討論瘦肉精萊克多巴胺之最大殘留容許量標準時,是依JECFA評估所訂出的殘留容許量標準來討論,但因各國無法形成共識,最後CODEX是以69比67的票數通過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標準,因為票數非常相近,CODEX的萊克多巴胺標準也備受爭議。

國立台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副院長詹長權表示,健康風險評估雖然在國際上有大致通用的方法,但並沒有一套制式化的標準流程,因此不同案例皆需要個別的判斷,完全倚靠專家評估。因此,目前世界各國對於萊克多巴胺的管理方式可以粗分為三種,如美、加、紐、澳及香港、韓國等地,皆訂有食品中的萊克多巴胺殘留容許量,並核准當地畜牧業者添加於飼料中。日本則採取較為特別的管理方式,雖然訂有食品中的殘留容許量,但並未核准國內業者使用。而歐盟、中國皆未訂有殘留容許量,也未核准當地業者使用,管理制度最為嚴格。台灣目前則僅訂定了牛肉中的殘留容許量,但未核准國內業者使用萊克多巴胺作為動物飼料添加劑;也就是說,目前全台各式肉品中僅有「進口牛肉」的部分容許萊克多巴胺殘留。

不過,面對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於2017年3月31日公布的「2017年各國貿易障礙評估報告」點名台灣在進口豬肉、牛肉等議題上並未依據國際標準及遵守雙邊協議規範,雖然政府不斷以國人豬肉食用量較多、且國人喜愛的內臟也容易有藥物殘留等理由,而未完全採用CODEX標準,但若未能提出足夠的科學證據支持,恐怕在國際貿易上也將面臨極大的壓力。然而,我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稱農委會)委託農業科技研究院動物科技研究所,耗時1年所進行的相關動物實驗,原本已在2017年1月完成,卻因實驗樣本不具代表性的缺失遭農委會退回,國內研究再度回到原點。

台灣沒證據、光說不要進口,可以嗎?事實上,歐盟便曾因未依循CODEX制定的殘留標準,在沒有充分科學證據的情況下嚴格禁止含賀爾蒙的美、加牛肉進口,而被世界貿易組織(WTO)裁定敗訴,並面臨美國報復性的貿易制裁。因此,我國未必能一味依循他國作法。

而若只將美豬議題作為政治操作的籌碼,卻沒有提出合法合理的標準規範,不但台灣在國際貿易上的角色將面臨大考驗,國人對萊克多巴胺的安全性也始終無法得到解答,只能任憑各種繪聲繪影的訊息擺佈,無所適從。目前對我國政府來說,如何進行確實的健康風險評估,在保障國人食用安全的前提下,制定出合乎國情、且符合國際組織規範的標準,顯然是面對美豬議題的首要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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