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過去一年食藥署在食品安全管理上,到底做了什麼?如果食品原料來源攸關重大,那以前食藥署又是如何管理?

撰文=食力特派

2015年11月27日對台灣社會來說,是食安史上重要的一天,因為「頂新越南油案」歷經近一年的審理,一審宣判無罪,於是食品製油相關的專業術語在媒體和社群網站上,一夕蔓延(同時還有大量的法律相關討論)。

身為關心食品安全議題的知識平台,經過24小時媒體觀察,食力特派發現大致反應分為兩大派,一是對食品知識沒有充分認識,隨著輿論人云亦云;二是食品相關領域業者專家認為影響判決的關鍵點在於「原料來源」而非檢驗方法,甚至有專家說「只靠檢驗標準,那糞尿精煉後也可食用」,提醒民眾應該從食品科學角度就事論事。

而身為食品業者的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則表示這類食安事件的源頭,「使用非食用原料屬違法行為,將提供更多證據,協助檢方上訴」。

讓食力特派不禁納悶:為何當撼動社會的食安事件發生一年後,主管機關卻還忙著舉證? 過去一年食藥署在食品安全管理上,到底做了什麼?如果食品原料來源攸關重大,那以前食藥署又是如何管理?

事實上,從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2011年塑化劑事件、2013大統食用油事件到2014年的強冠油案與頂新油案,都可以發現台灣的食品管理機制中,主管機關總是忙於處理善後,欠缺系統性管理方式,從源頭管理到成品檢驗串流為有效率的管理機制,更遑論現行制度中根本看不到許多專家學者倡議的風險評估機制。主要的關鍵就在於對於食品安全源頭管理制度的觀念陳舊。

根據食藥署的法規說明,台灣食品安全之源頭管理制度從2000年開始推動,但是建置的「源頭管理」是採「自由式」、「鼓勵型」而非「強制性」之源頭管理,採行食品追溯與食品履歷之廠商較偏向行銷性質,用意是藉此將自家商品與其他商品區隔,而非真正以食品安全來源透明化為根本訴求。直到2014年油品事件變成風暴後,才加速制度的調整。

回顧過去一年,食藥署開了不少的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食品檢驗方法諮議會、食品安全風險評估諮議會等等,在食品源頭管理上喊出了「非稽不可」、「非登不可」、「非追不可」等溯源新制,用柔性宣導方式希望業者能夠配合,不過,有許多業者對上述新制度存保留態度,因為從制度中,參與與否的影響是什麼?甚至打算等到食藥署真的要「非管不可」時,再考慮是否加入。

其實,相信不是只有食品業者會懷疑,相信日常生活離不開食品的廣大民眾更希望知道這些因應油品事件而生的「油安新政策」到底能讓台灣的食品安全管理機制帶來什麼樣的幫助?是否真的能夠做得符合專家學者期待的包含「以科學為基礎的風險評估」?是否能就此掌握食品供應鏈的安全管理,促使業者生產流程透明化,掌握食品的流通狀況呢?是否真的能夠激發業者的自主管理意願,一起攜手扮演好「食安守門員」的角色呢?

眼見總統大選將至,上述一連串的問號,是否會成為政黨輪替後的民生議題懸案?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