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食品追蹤追溯系統能有效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與效率,其中生產者或是食品業者,在體系中必須唯一且獨立可鑑別,就如同每個人都獨有的身分證字號一樣。
從國內塑化劑、順丁烯胺酸酐等食品安全事件的教訓,暴露過去對食品供應鏈的管理不足,特別是對食品從業業者的營業地點、範圍,尚未能完全掌握。有鑑於此,行政院衛生福利部規劃實施食品登錄管理制度,法制上納入食品衛生管理法管理,並已於2013年5月修法通過,以便能強化全面管理,促進國人食的安全與健康。
食品追蹤追溯系統(food traceability system)在國內又稱作食品履歷,是針對食品油原料供應、加工生產,到流向、流通販賣,都能夠完全掌控及提供透明資訊的完整體系,能有效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與效率,目前世界各國都積極建構當中。在食品中追蹤追溯系統中,食品單元(unit)的鑑別及辨識(identity)是所有食品資訊的基礎,理念上簡單地說,就是要區隔人、事、時、地、物五項條件,其中第一項的「人」,就是指生產者或是食品業者,在體系中必須唯一且獨立可鑑別,例如在台灣,每位國民都有獨一的身分證字號,在美國有社會安全號碼,此一資訊在資料庫中不能夠重複。目前日本、美國、歐盟等,為加強食品安全管理,均已陸續建立並辦理食品業者登錄制度,食品登錄已是國際上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趨勢。英國於1991年通過強制性的食品場所註冊辦法,從事食品生產、加工、調配、運輸、販售之業者,都應執行登錄後,始得營業。
美國於2002年根據生物反恐法案,開始執行食品處所登錄制度,所以國內與國外的食品業者,包含生產製造加工、分裝分裝、儲存運輸業者,都需要登錄,提供政府要求的必要資訊。此外在亞洲國家中,日本於1947年、印度於2006年、馬來西亞於2009年、新加坡於2011年,都已開始推動強制性的食品登錄制度。中國大陸於2011年開始,升級QS制度由原本的質量安全,提升為生產許可制度,除食品業者登錄之外,所有食品產品品項也必須事先登錄經過審批核准之後,始得上市。
過去在台灣,食品業者可能因規模以及類別不同,分別有營利事業登記、工廠登記、行號登記等,但這些登錄基本上都是針對商業及生產需要,由地方非衛生部門管理,亦有相當多食品業者尚未登錄,於是在食品安全事件發生之時,衛生單位往往無法完全掌握。為了補上這塊拼圖,讓整體的食品安全防護網更完整,衛福部已於2012年度建置完成登錄網路資訊系統,但僅針對食品添加物進行「自願登錄」,並未強制實施。
根據已公告之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八條第二款,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向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始得營業。食品業者登錄辦法已於2013年12月3日公告,並於2014年度開始分階段強制登錄,第一階段強制登錄業者為食品添加物製造、輸入及販售業者。
食品登錄系統提供食品業者如製造及加工業、餐飲業、輸入業及販售業辦理相關資料登錄,登錄內容除一般公司基本資料,另外也依業別的不同依規定填寫如工廠資料、連鎖店資料、產品資料,乃至於其他有關製造及加工、餐飲、輸入及販售行為說明等。透過上述食品登錄管理制度下所建置之系統,有助於衛生主管機關掌握食品業者的相關資訊。
食品登錄是食品追蹤追溯制度的基礎,食品的資訊必須根據批次,詳實記錄原料、生產過程、流向等資訊,其中生產者是資料庫中,最根本且必要的欄位,同時是唯一且不得重複的欄位。舉例而言,每個人的姓名、性別、生日、地址、學歷、經歷等資訊,在資料庫中都必須根據身分證字後予以區別。唯有落實食品登錄制度,未來才能進一步推動食品追蹤追溯制度,也才能讓台灣的食品安全環境,跟上國際腳步。
食品登錄是現代食品安全體系中,不可或缺的必要制度,也是未來落實食品追蹤追溯制度的基礎。我們樂見政府早日全面完成食品登錄制度,除了讓食品安全管理更為周全外,也提供消費者更透明化的業者資訊,讓食品產業與國人共同打造一個安全可信賴的食品安全環境。
本文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提供,原標題為「食品登錄是落實追蹤追溯制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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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專題由衛福部食藥署、台大食安中心、食力共同企劃。
「食品添加物」登錄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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