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台北市衛生局在清明節連假前,針對潤餅皮專賣店、知名商圈、廟宇周邊祭祀食品販售店、市場、超市及素食批發零售業等場所進行食品抽驗,共計抽驗35件項目、4件食品違規。其中,潤餅餡料中的豆類製品,抽驗5件中就有3件不合格,消費者若需購買相關食品需提高警覺。
整理=編輯部
清明將至,台北市衛生局(以下簡稱衛生局)提前規劃祭祀食品抽驗專案,到潤餅皮專賣店、廟宇周邊食品販售店、市場、連鎖超市及批發零售業者等地點,抽驗35件應節食品,共有3件豆類製品與1件花生粉違規,分別驗出過氧化氫及超標黃麴毒素,不合格率達11.4%。
不合格率達11.4%!抽驗35件中違規4件,其中3件皆為豆製品
衛生局2022年3月28日公布清明應節食品的檢驗結果,包含「潤餅皮」10件、「潤餅餡料」15件(「豆干(絲)」5件、「豆芽菜」5件、「花生粉」5件)、「米濕粿類食品」5件以及「全素食品」5件等食品項目,檢驗防腐劑、殺菌劑、漂白劑、黃麴毒素、著色劑及動物性成分等含量是否超標。
衛生局表示,35件食品中有4件不符合規定,其中,有3件為豆製品檢出過氧化氫陽性(不應殘留),不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另有1件違規為花生粉檢出超標黃麴毒素,不符合「食品中真菌毒素之限量標準」。上述違規食品,衛生局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1條令業者立即下架。
花生由於保存環境不當或包裝損壞,容易產生致癌的黃麴毒素,此次衛生局檢驗的35項產品中,就有1項是花生粉被驗出黃麴毒素超標的違規案件。(圖片來源: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此外,違規的花生粉由於檢出超標黃麴毒素,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並依同法第48條規定,若未在期限內改正之業者,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過氧化氫添加食品作殺菌用途,終端產品不得殘留
過氧化氫俗稱雙氧水,為家庭中常用的漂白劑及消毒劑,依法規定過氧化氫雖可使用於食品(麵粉及其製品除外)作為殺菌用途,但在最終產品中不得殘留。
此次衛生局抽驗5件豆製品就有3件不合格,消費者購買相關食品時,務必格外小心。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第1項,豆製品所檢出的過氧化氫添加物,可依同法第47條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潮濕、包裝破損恐產生誘發肝癌的黃麴毒素!
黃麴毒素為誘發肝癌的致癌物質,不同於一般黴菌經蒸、煮、炒、炸可被消滅,它需在260℃ 以上的高溫才可被消滅,具有極高的熱安定性。
衛生局提醒,民眾在購買米、麥、豆、五穀雜糧或相關製品時,須注意產品儲存環境,避免潮濕發霉。衛生局建議,民眾選購食品時勿以產品之色澤為取向,對於異常白皙或偏離傳統色澤太多的食品,在購買時要提高警覺,以降低購買到違規食品的風險。
根據衛生局公布的抽驗結果,清明祭祀食品不合格率達一成,4件違規中「豆製品」就佔3件!(圖片來源: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審稿編輯:陳怡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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