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2018年7月1日(以產品製造日期為準)起,「調理」與「合成」食醋必須於包裝上加以明確標示,消費者可透過查看標示了解購買的食醋種類。

撰文=陳韻竹

市面上食用醋、飲用醋產品百百種,過去由於在名稱及產品標示規定不明,因此常常讓民眾無法從包裝文字辨識是為釀造醋或合成醋,衛福部食藥署參考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聯合國食品法典委員會及世界各國管理方向,邀集國內專家、業者研議後,於2016年7月1日預告訂定「包裝食用醋之品名及標示規定草案」,且在2017年6月6日公告「包裝食用醋標示規定」,將於2018年7月1日正式施行。

食醋以釀造醋與合成醋為主要種類,釀造醋包含果醋及穀物醋,透過微生物的發酵與轉化過程生成;而合成醋則是透過食品級醋酸或冰醋酸稀釋後,加入糖與酸味劑等調配而成。調整糖酸比例後。兩者的製造方式與生產成本有所差異,且消費者健康意識抬頭,因此比較接近天然方式製造的釀造醋較受青睞。

衛福部食藥署為加強管理,也方便消費者選購時辨識,本次規定有3大重點:
1.以釀造食醋為原料,添加其他原料製成的調理食醋,應於包裝明顯處加註「調理」字樣。
2.以醋酸或冰醋酸之稀釋液,添加糖類、酸味劑、調味劑及食鹽等製成之調味液,或以此調味液添加釀造食醋混合而成的合成食醋,應於包裝明顯處加註「合成」字樣。
3.合成食醋係以醋酸或冰醋酸之稀釋液為原料製成,如果標示宣稱釀造誤導消費者,會因標示不實受罰。

此公告將於2018年7月1日正式施行,以產品製造日期為準,因此在該日期後生產的相關食品,必須依法清楚標示,違反前兩項者可處新臺幣3 萬元以上300 萬元以下罰鍰,違反第3項者則最重可處400萬罰鍰。未來消費者在食醋選購時可簡單依包裝標示找到自己想要購買的食醋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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