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校園午餐如何能更好?從中央到地方的跨部會合作,看似改革推動得很努力,卻還是爭議不斷、社會整體滿意度低?其中盤根錯節的關係,都脫不了「統合」這問題。
國教署署長邱乾國指出,成立午餐專案辦公室,是以「問題解決」方向來思考,其中,他特別強調法律層面的探討,「關於校園午餐的規定太零散,有些東西沒有與時俱進」!中央政府雖然有訂定關於校園營養午餐注意事項,卻沒有法律位階層次的專法,而是散見於《學校衛生法》、《學校外訂盒餐採購契約(參考範本)》等規定。上至農委會、教育部,下至各縣市教育局、衛生局,各單位名為協作,但經常權責不清,現行規定大多為原則性及建議性之文字,常讓執行單位無所依循,遇到問題時又不知道該由誰決定、或該參照哪條規章制度來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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