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在台灣「有機」不能自己說了算,只要使用中文「有機」、英文「Organic」或是任何語言之有機一詞的農產品,皆需要經過國內驗證機構驗證或行政院農委會審查通過才能標示。

撰文=陳文嫺

你知道在台灣,只要標示「有機」,不管是國產或進口農產都受《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的約束嗎?必須經過國內驗證機構驗證或行政院農委會審查通過,才能以有機農產品的名義銷售。
國產有機農產品部分,除了認明CAS台灣有機農產品標章外,有容器或包裝的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須標示品名、原料名稱、農產品經營業者名稱、地址及電話號碼、原產地、驗證機構名稱、有機農產品驗證證書字號。消費者可以在產品上找到像是身分證字號一樣的驗證號碼,相當於有機農產品的身分證明。

至於進口的有機農產品如何辨識?農委會有機農業科賴明陽科長表示,只有台灣認可的有機同等性國家才能進口,且其進口的有機農產品要在台灣市場販售有兩個要件:一、該產品必須經台灣與該國雙重認證的驗證機構檢驗合格。二、要經農委會的書面審認。上述皆通過後,台灣政府會發「有機標示同意文件」。因此,在購買進口農產品時,除了看有機標示外,還得注意是否有農委會農糧署的「有機標示字號」。

台灣現行採「第三方驗證」,由農委會委託民間驗證機構執行,必須通過一套驗證基準,包括不能使用化學肥料、農藥等,且不得檢出磷化鋁等有毒添加物。目前國內有機認證機構共有十三家,由全國認證基金會每年負責追蹤管理所有認證機構是否符合規範,若不符則會取消驗證資格。

至於有機認證標章則採雙標章制度,除有官方CAS認證標章,還必須加上各家認證機構的專屬標章。至於轉型期間的農產品,貼的是驗證機構的「轉型期驗證標章」。散裝的有機農產品則要在陳列販賣的地方以告示牌標示品名及原產地,並且在顯眼處展示有機農產品的驗證證書影本。

為了保障品質,2007年制定法規後,農委會農糧署每月皆針對有機農產品及加工品進行品質抽驗與標示檢查。賴明陽表示,各縣市政府到轄區的所有通路檢查,一年共約3500件。有機農產品依規定農藥殘留為不得檢出,2016年有機農糧產品及加工品針對「品質」共抽檢2233件,包括檢驗農藥殘留、食品添加物、基改成分等,其中有35件檢驗結果不合格,合格率為98.4%。若業者販售的問題產品具「有機認證標章」,就可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處罰,並要求業者更正販售產品標示或下架。

另外,針對有機農糧產品及加工品的「標示檢查」,規定須有中央農政主管機關核可之有機認證字號及認證機構標章等相關證明文件。針對不合格產品,除立即下架回收,也依法處罰。2016年共抽檢3779件,其中96件不合格,合格率為97.5%。賴明陽表示,若民眾發現標示不符合規範的產品,政府也有提供檢舉獎金,鼓勵民眾一同嚇阻不法。

依現前法規及市面上的有機農產品抽查,市面上的有機農產品幾乎都能達到「零檢出」的結果,但一味只在乎「結果」,真的有助於有機產業的發展嗎?關於這點,慈心基金會執行長蘇慕容表示:「驗證立意多傾向保護消費者,而不是扶持生產者。應該努力輔導更多慣行農民,創造轉型有利平台讓想做的人進來,以及幫助他們在種種限制的條件下獲得解決」。

財團法人農業科技研究院農業政策研究中心副研究員陳玠廷對此也提醒,有機農業究竟是要重視生產過程或檢驗結果?這已在全球引發廣泛的討論。例如《糧食戰爭》一書的作者Raj Patel就表示:「很多有機農場可用快速的方式種出你要的東西,如果消費者只是要買沒有農藥殘留的農產品,結果可能無助於改變糧食的耕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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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農委會有機標章
一條健康到底的路 邁向永續有機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