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台灣目前尚未核准任何基改作物的商業化種植,但只要通過我國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查驗登記許可,仍可進口,目前進口到台灣的基改作物包含黃豆、玉米、棉花、油菜與甜菜五種。

撰文=黃齡誼

因為基改作物的優缺點仍有爭議,目前全球有64個國家針對基改食品採「標示」制度,台灣也是其一。2015年5月29日食藥署公告修正「包裝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應遵行事項」、「食品添加物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應遵行事項」及「散裝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應遵行事項」三項法規。規定食品中只要含有基改食品原料就須標示,高層次加工品(如:醬油、沙拉油、玉米糖漿等)也在管理範圍內。2015年8月11日食藥署又公告「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之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規定」,要求具營業登記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之食品,若有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者,包含經簡單切割、研磨之農產品以及豆花、豆乾、黃豆蛋白所製素肉等豆類加工食品,皆應標示「基因改造」等字樣。2016年起以上規定皆已全面實施。

除了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須強制標示之外,食藥署也規定只有在食品原料是國際上已有審核通過可種植之基因改造品種(如黃豆、玉米等)時,該產品採用非基改品種之食品原料,才可標示「非基因改造」。先前市面上曾出現標榜「非基改」、「無基因改造」等字樣作為行銷話術的產品,甚至連全球沒有商業種植基改品種的農產品也有標示,如綠豆、紅豆、黑豆、薏仁、芒果等,可能會誤導消費者以為該農作物也有基改品種,曾有廠商因此違反食品標示規定而被裁罰。

另一方面,我國目前並未核准種植任何基改作物,但取得我國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查驗登記許可,允許可進口之基改農產品包括黃豆、玉米、棉花、油菜與甜菜五種。2014年9月23日衛福部公告「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將黃豆及玉米部分相關貨品之號列區分出「基改」及「非基改」,自此,我國民眾便可在農委會網站直接查詢到基改作物的進口量值;但目前五種可進口基改作物中,仍有一些貨品項目尚未區分為基改或非基改,衛福部已在2016年4月22日發布預告修正之草案,將油菜、甜菜及部分玉米相關貨品也區分出「基改」和「非基改」不同號列,使統計數據中可以明確看出基改和非基改的比例。 《食力》整理相關貨品項目,分為「目前已區分出基改產品」、「預告將區分出基改產品」,以及「尚未公布是否區分」三個種類,讓讀者們能一目了然目前的相關規定。

以目前規定最明確的黃豆為例,其在台灣的總供應量(進口量加上本國產量)之中,基改黃豆比非基改黃豆多了約34倍、比例十分懸殊;而台灣進口的黃豆中,八成以上都用於製油、剩餘的黃豆粕則作為飼料使用,其他才用於製作豆腐、豆干、醬油等加工食品。其中,基改黃豆多來自美國與巴西;而非基改黃豆則多來自美、加及印度,台灣本國產量不到5%。但配合許多消費者偏好非基改黃豆的潮流,近年農委會也積極推廣種植國產黃豆來活化農地,使我國黃豆種植面積急增,未來可能還會繼續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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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食藥署:公告修正「包裝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應遵行事項」、「食品添加物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應遵行事項」及「散裝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應遵行事項」
食藥署:公告訂定「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之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規定」及其適用食品品項
食藥署:公告「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
食藥署:預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草案
衛福部:我國流通之基因改造食品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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