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已納入管理的大型企業不需要不斷加碼加壓,找出風險較高的食品業者加以管理,需要協助的小型企業應善用專業人員進行輔導,台灣的食安才能走向正途。

撰文=陳韻竹

根據現行法規,肉品、乳品、水產加工食品製造業以及餐盒製造業、設有餐飲之觀光國際旅館,無論資本額皆必須設置專門職業人員,所謂專門職業人員係指經國家高等考試及格,肉類加工業可聘任食品技師、畜牧技師或獸醫師;水產品加工業可聘任食品技師、水產養殖技師或水產技師;乳品加工業可聘任食品技師或畜牧技師;餐飲業可聘任食品技師或營養師。

2016年9月6日衛福部食藥署公告草案,除原定食品業者類別之外新增罐頭、食用油脂、蛋製品、麵條及粉條類食品、醬油、食用醋、調味醬、非酒精飲料共8類製造業者,也應設置專門職業人員,但現行法規無論資本額規定,將修改為資本額1億元以上者,被認為是上修條件、放寬標準,因此引發許多爭議與討論。

9月22日食藥署舉辦溝通會,相關食品業者、食品技師協會代表等紛紛出席,針對草案中引起爭議規範「資本額1億元以上」部分,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吳希文表示,草案中公告除了餐盒與國際觀光旅館之外的11個食品業者類別,根據食藥署食品業者統計資料可了解其資本額分佈情況。資本額限制是為了透過規模大且影響層面廣的食品業者,要聘用專門職業人員以發揮良好的管理功效,此部分業者大約佔了整體食品業者中10%左右的比例。中小型業者除了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之外,對於衛生人員的設置與訓練仍有相關規範。

溝通會上,食品業者代表認為無論資本額範圍在哪,只要政府規定業者就會配合遵守,但若是業者規模不夠大或是位處偏鄉地區、甚至是薪資問題,都可能造成聘任食品技師等專門職業人員的困難;而資本額規範上修首要衝擊是已經受到聘用的食品技師可能面臨失業的問題,此外是否為變相放寬標準影響民眾食的安全,與小型業者是否能夠達到有效管理皆是受到質疑之處。

溝通會結束前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設置專門職業人員食品業者資本額標準會再修改,彙整各方意見後會再重新預告草案修正內容,並承諾往後相關法案修正前會事先舉辦溝通會。草案評論期至10月6日止,後續如何訂定業者資本額界線尚待食藥署公告,但抓大放小或大小通吃都並非有助落實完整食品安全管理,相信後續會有許多討論與意見。

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食品添加物小組召集人許庭禎認為,本次修正草案並無太大意義,食品專業人員的設置不應該流於形式,以資本額或營業額區分業者大小不難,僅憑一刀劃下是否達到管理需求?大型食品業者早已實施GHP、HACCP,是否仍需要食品技師的協助,可以討論;但小型業者需要協助輔導,卻又難以尋得專業人員屈就;分級管理是共識,就應該實際將專業人員分配在有需求的地方。已納入管理的大型企業不需要不斷加碼加壓,找出風險較高的食品業者加以管理,需要協助的小型企業應善用專業人員進行輔導,台灣的食安才能走向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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