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黃麴毒素一直是花生製品的頭號敵人,不但具致癌性,而且難以使用高溫消除。花生粉的食安品質,除了依靠廠商要做好源頭管理,以及政府嚴格稽查執法,消費者也要對花生製品的選購和保存,多加注意。

撰文=林怡均

清明節將近,高雄市政府衛生局2018年3月31日公佈清明節食品抽驗結果,包含潤餅皮、花生粉、禽畜肉水產品、豆干、豆芽菜等共87件,檢驗防腐劑、吊白塊、黃麴毒素、動物用藥及農藥殘留等,有2件花生粉檢出黃麴毒素超標,其中1件超標10倍。

此次檢驗不合格的2件花生粉廠商,為高雄市苓雅區的武廟市場40號攤位、以及高雄市苓雅區武廟路攤販,花生粉總黃麴毒素與規定不符,前者超標值約為限量標準的2.1倍(總黃麴毒素量為32.036ppb)、後者則超過10倍(總黃麴毒素量為160.35ppb),已依法下架銷毀,並令業者限期改正後,擇期複驗。

台灣氣候年均溫高且潮濕,堅果、玉米、花生若未妥善保存,容易產生黃麴毒素,黃麴毒素具肝毒性,大劑量食入會引起肝毒性發炎、肝出血及肝細胞壞死;長期低劑量食用,易導致肝細胞突變,造成肝癌之發生,尤其會使B型、C型肝炎患者及帶原者患癌之風險增高。

高雄市衛生局呼籲消費者選購花生製品時,應選擇信譽良好廠商之產品,未食用完應冷藏密封,以確保自身及家人之健康;而製造及進口廠商亦應選購優良之花生原料,應避免使用廉價之次等原料,同時注意原料及半成品儲存時之溫溼度,如此才能確保產品衛生安全、消費者權益及本身商譽。


高雄市衛生局2018年3月31日公布清明節應節食品抽驗結果,2件花生粉檢出黃麴毒素超標,依法下架銷毀不得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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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