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因接獲民眾檢舉,台北市衛生局派員稽查野宴萬華桂林旗艦店,發現5項食品衛生缺失,複查結果已改善。檢舉使用洗衣粉洗碗與回收肉品再上桌的部分,則已依行政程序約談業者進一步查證。

撰文=張越評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於2017年5月2日接獲民眾檢舉「野宴萬華桂林旗艦店(桂林路1號4樓)」使用洗衣粉洗滌餐具,以及回收剩餘食材再賣。據檢舉民眾指出,野宴萬華桂林旗艦店假日廚房洗滌一切餐具都用洗衣粉,餐具洗滌水即使變黑也整日未更換,廚房餐具未蓋暴露在外,客人吃不完的餐點視完整度回收再出給別的客人,假日生意好時,食材暴露在廚房食材吧台區可長達至少10小時,用不完的食材如肉燥,也可經多日數次復熱再販售。

台北市衛生局立即派員稽查,發現該店共有5項食品衛生缺失,包含廚房作業區洗碗機下方擺放1桶已開封及2桶未開封洗衣粉、洗滌過之餐盤不潔、冰箱食材堆疊及未覆蓋、冷藏沙拉吧台不潔及風扇油汙不潔、員工無健康檢查等,經開立限期改善通知單,複查結果已改善。

而對於民眾檢舉,回收肉品再上桌及使用洗衣粉洗滌餐具,現場雖發現廚房作業區有洗衣粉,但現場也設有洗碗機及洗碗機清潔劑,當場並未發現使用洗衣粉清洗餐具的情形,而回收肉品再供消費者食用的部分,店家也否認並告知稽查員:「店內不會將吃不完的餐點回收,每天下班會將廚餘交給家樂福賣場的廚餘回收。」

台北市衛生局已依行政程序約談業者,若進一步查證屬實,便將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分6萬~2億元罰鍰,若涉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則依刑法移送司法偵辦,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台北市衛生局也提醒相關業者,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規定,清潔劑、消毒劑應與作業場所明顯區隔,以避免汙染食材,另依《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規定,每日應檢查販售區及庫存區食品之有效日期及完整標示,及時清理包裝毀損或已超過有效日期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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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