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雀巢奇巧巧克力曾在2002年向歐洲提出商標註冊,並獲得同意,但2016年1月與12月,這項註冊分別由英國高等法院與歐盟普通法院宣布無效。

撰文=黃宜稜

全球知名的食品製造商雀巢(Nestlé)曾將旗下產品奇巧巧克力(KITKAT)獨特的造型申請商標註冊,但此商標在2016年12月中被歐盟普通法院(The General Court of the European Union,EGC)判決無效,因為歐盟普通法院認為奇巧巧克力的造型在歐洲並不具有獨特性。

來自於瑞士的雀巢擁有許多產品,而奇巧巧克力以酥脆的口感、酷似4根手指板的造型,成功地在消費者心中留下印象。2002年雀巢向歐盟智慧財產局(European Uni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EUIPO)提出以奇巧巧克力的造型申請商標註冊,並獲得同意。

不過2007年全球最大的糖果製造商吉百利公司(Cadbury Plc,現已被美國休閒零食品牌億滋國際Mondelēz International所收購)要求歐盟取消奇巧巧克力的商標註冊,而經過多年的決議後,2016年1月英國高等法院率先宣布取消此項商標註冊,不過當時雀巢表示無法認同判決結果,將再提出上訴。

而同年12月,歐盟普通法院也宣布相同的結果,歐盟普通法院認為,當初歐盟智慧財產局同意商標註冊前,歐盟會員國有15位,其中只有10個國家包含德國、法國等認同該商標的獨特性,但仍有5個國家並未表態與認可,這代表歐盟智慧財產局並沒有仔細調查,確認這個商品造型的獨特性,是否足以作為商標註冊。

根據英國知識產權律師Sally Britton表示,近年來有越來越多非傳統商標註冊,包含形狀、聲音、顏色與氣味,獨特的商標是產品銷售的重要推手之一。而另一位知識產權律師James Sweeting則表示,非傳統型商標註冊很難被明確定義,因為消費者對於商品的認知與辨識,大多還是來自於品牌名稱、包裝,而不是形狀。

此次判決結果出爐後,雀巢表示會在2個月內再度提起上訴,而歐洲普通法院則認為,雖然奇巧巧克力的外型在整個歐盟不具有獨特性,但雀巢或許可以考慮針對個別國家提出商標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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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Nestlé’s KitKat trademark fails in EU court, but may be registered under national regimes
Nestle's Kit Kat trademark shape must be re-examined